毛主席有个名言,叫做“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莆田木兰陂则是这一名言的见证者。钱四娘、林从世、李宏、莆田南洋三余七朱陈林吴顾,建筑木兰陂以前,他们名不见经传,都是普通群众;建陂以后近千年来,他们一个个成了受人尊敬的兴修水利的大英雄。如今我们的木兰陂成为了宋代著名的古建筑,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你说这些英雄厉害不厉害?!所以,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常说时势造英雄,木兰陂也是见证者之一。什么是时势?顺民心是也。凡是顺民心,老百姓就拥护,英雄就出得多,前赴后继。例如在庆历新政(1043-1045年)中,范仲淹提出十大政,(六)厚农桑,重视农业、手工业,发展生产,以纠正“国家不务农桑,粟帛常贵”现状。范仲淹建议朝廷降下诏令,要求各级政府和人民,讲究农田利害,兴修水利,大兴农利,并制定一套奖励人民、考核官员的制度长期实行。从庆历新政到王安石变法,莆田县农田水利建设从小到大,日益完善,到了后来,甚至于连宋时福建省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木兰陂最终也被建成了!这些无不称得上是历史的奇迹。从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厚农桑”,顺应民心,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宋朝中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成就大,英雄特别多。
但是,有神论者却往往颠倒了历史,把建筑木兰陂归功于“地神”、“冯”姓氏、古谶语等,《重刊兴化府志》卷之二十九林大鼐《李长者传》说:“时有僧冯智日者,散性混俗,唯宏事之甚谨,乃引至其地,密禀神算,谋于木兰山前。施工未有定处,方斋祷之夕,地神于今址截溪插竹,似相指授。始悟妙应lsquo;逢竹而筑rsquo;之言,盖lsquo;逢rsquo;即lsquo;冯rsquo;也,lsquo;竹rsquo;即lsquo;筑rsquo;也,百年悬谶应在今日,乃倾家得钱数百万(宋志云:李率钱七万馀緍),命工伐石,依列竹成基。”
更早些,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状元徐铎后来写了《木兰谣》,诗中说:“钱林开基,李宏创募。地神布竹,异僧相土。施赀舍田,十四大户。三余七朱,陈林吴顾。”很显然,林大鼐的那个传说由来已久。很有可能,熙宁八年,第三座木兰陂开工动土,神奇的传说也就接踵而至。而且还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神乎其神。徐铎回到莆田县时,听了人们传说,很有感触,写出了《木兰谣》。林大鼐是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回到莆田县时,邑人请他执笔写传,他也根据当时传说写了。所以,出了问题,今人不能大惊小怪,只能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去研究。
社会思潮不同,研究成果也就不一样。到了宋后期著名文学家刘克庄时,徐、林两人的观点却行不通了,受到了质疑。他在《协应李长者庙记》中说:“予详三陂陈迹,独长者之址尤得地利。凡涉水者,造舆梁者,必避湍急而就宽广。夫惟不与水争势而后能导水之势。长者鉴前人而生新智,岂必得神仙谶语,异人指授如尚书林公所云乎?”刘克庄的论述理论联系实际,说得头头是道,很有道理。他认为,失败是成功之母。长者实地考察,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有了新的发现即“生新智”,从而把陂址不是定在钱、林两陂之外,而是二者之间,所以“尤得地利”。这就是说,钱、林建陂也有成功之处,那就是找到了建陂选址的最佳范围,一上一下从此划定,后来有识之士自然而然会在这个区域之内寻找最佳的陂址。但是,他的论述却有一个不足之处,那就是异僧相土,这是值得肯定的。
从哲学观点来说,刘克庄尊重了建陂者的主体意识,所以他能注意寻找长者胜利的原因,并且对后来的论陂者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例如元代人慎蒙《木兰陂记》云:“(李宏)悟钱氏与林从世陂工之不就,失在截山水与海水为二,而不能分山水之流。盖山水多而急,海水少而缓。不杀其急,则急与缓合并,欲其分流灌田不可得也。”在这里,慎蒙发现李宏陂成功之处在于分山水之流,让它们通过南北渠道流向人工河,从而消除了水多而急的局面,使陂化险为夷。
毛主席说:“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鸡蛋因得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成鸡子,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用毛主席的这段话去分析李宏陂的建造,内因和外因也就清楚了,在那时“地神布竹”、“异僧相土”属于外因。二者能否起作用,那就要看看李宏自身科技文化等素质如何?
李宏奉宋神宗之命来到莆田县建造木兰陂,连兴化知军、莆田知县对他都是十分尊重的,出了事故那是要追查他们责任的。所以,所谓“地神布竹”即地神轻易进入工地布竹,那是不可能发生的。而且未经李宏点头,布了也无济于事。所以,只要稍微一推敲,就明白了,这显然是有神论者编制的故事。
那么,“异僧相土”呢?则是另一回事。这条记载告诉我们,李陂确定地址位置时,人们议论纷纷,各有各的看法,冯智日参加了这个研究。徐铎的诗仅仅说他“相土”,具体内容没有说明;林大鼐则在他姓氏上做文章,说“始悟妙应lsquo;逢竹而筑rsquo;之言,盖lsquo;逢rsquo;即lsquo;冯rsquo;也”,也没有道出具体内容。所以,我们难于判断他的历史贡献究竟有多大。
据方天若《木兰水利记》所云,李宏那时是有备而来:木兰陂耗资巨大。李宏应诏,“遂倾家得缗钱七万,率家干七人入莆,定基于木兰山下。负锸如云,散金如泥,陂未成而力已竭。于是蔡公复奏于朝,募有财有干者辅之。得十四大家,遂慨然施钱共七十万缗,助成本陂。”在这里,有两个“干”字,是行家里手之谓也。如果说李宏是建筑木兰陂的总设计师,那么他的家干则是不可缺少的助手:定陂址以前他们要深入群众,了解木兰溪水情、木兰山情,总结钱陂和林陂建筑的经验教训;陂址确定以后,他们又要为原材料、施工质量等把好关。他们要是有了任何疏忽,那都会严重威胁木兰陂的寿命。所以工程总设计师是英雄,七个家干是不可缺少的英雄,许许多多的助陂群众也是英雄。“异僧相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所以,笔者认为,冯智日既然历史上有记载,那么就称他是助陂群众的杰出代表好了。一个出家人,能够关心莆田木兰陂的建造,为之出谋划策,奉献自己的才华,是值得后人尊敬和学习的。至于“逢竹而筑”,说遇冯则灵,那是有神论者之谈,说多了反而有伤冯智日的无私奉献精神。李宏富有民主和科学精神,这才是冯智日等助陂群众发挥作用的根据。
方天若说,第三座木兰陂有着自己的特色,它不是建筑在岩石上,而是“掘地一丈,伐石立基,分为三十二门”,即首先是溪泥大面积清除,基有一丈深;然后铺设长方形石板,并用古代的“三合土”粘合。一层又一层,厚度一丈。工程一开始就要出大力,花大钱,这就是“散金如泥”的缘故。接着,“依基而竖石柱,依柱而造木枋,长三十五丈,高二丈五尺。上流布长石以接水,下流布长石以送水。遇暴涨则减木枋以放水。又垒石为地牛,筑南北海堤三百有余丈,而陂成矣。”从中也可以看出,李宏陂的基础面积广大,体积雄厚,坚如磐石,这就是后来经得起狂风恶浪、大地震的反复考验的缘故。这显然是内外因高度结合的杰作。(林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