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郊尾”地名的不同范围称叫及其来历
【发布日期:2013-01-1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郊尾地方从历史演变到现今,“郊尾”这个地名的名称已在不同范围内使用:在郊尾镇境外地方,人们把整个郊尾地方称为“郊尾公社”或“郊尾镇”,这是大范围的“郊尾”称叫;在本镇境内的集体化时期,“郊尾大队”和现今的“郊尾社区居民委员会”称叫,是较大范围的称叫;清末至解放初期,人们只是将郊尾街称为“郊尾”,这是较小范围的“郊尾”称叫;在集体化时期,居住在原周姓聚居点的“郊尾周”(或“下尾周”)地方的生产队队名称“郊尾生产队”,现今改为“郊尾村民小组”,这是最小范围的“郊尾”称叫。
郊 尾的地名为何有如此不同范围的称叫?原来,这与郊尾街道形成的历史有密切的关系。
早期,流经郊尾街旁的水道狭窄,人们称为水沟。这两条水沟交汇处,便是现今郊尾周的周姓聚居地。据说,最早来到郊尾栖居的就是周姓的先祖,他们选择了两水相汇之处为栖息处所,可能是恋于此处的水利之便。因这地方乃是居处的东面水沟之末,故称“沟尾”,而称周姓的栖居处为“沟尾周”,意思是指“住在沟尾的周姓地方”。
随着周姓人家逐渐繁衍成族,族中便有有人迁居到水沟对岸处居住。水沟两岸为能相通行走,当时人们便在水沟上搭以通桥,当时沟尾周原栖居处的人们就将居住桥那边的地方称为“过桥”。在明清时期,人们开始在通桥的两端进行买卖交易,成了郊尾街最早做生意的地方,也就是郊尾街初始发轫的萌芽。过桥地方至今尚留的铺碎石古街道遗址,说明了当时曾有过一段的繁荣。
两端贸易点的通桥原先只是木板便桥或石桥,直至清道光七年(1827)一个叫杨万选的人出资重修,并在桥的北端竖一石碑,上刻有“溝尾桥”三个大字,旁落款有“清道光七年”和“杨万选重修”几个小字。这个石碑本是竖在通桥的北端处(即在现今的下街尾真耶稣教会前的大埕旁边),这说明了在当时贸易的重点已是移到了桥的北端,即是以后的郊尾下街尾。
随着过桥地方的生意冷落,桥的北端买卖交易点逐渐地繁荣热闹起来,不久便形成街道,此处与沟尾周地方不到百米,故仍以“沟尾”为名,称为“沟尾街”。
民国17年(1928),福州至泉州通达省城公路和郊尾至仙游县城公路在郊尾街道汇合通过,在物流和人流方面极大地代替了郊尾往昔的两条古驿道的功用,原先在那旧道经营生意的阮庄人阮燕,把生意转到了郊尾街,在郊尾街近旁开设油坊。因当时郊尾地方存在着以杨寨为首的“八宫”和阮庄为首的“三宫半”的农村宗派问题,阮燕便在郊尾街以北的阮庄地界(即现今郊尾市场通道处)建了一座类似城门的二层楼子,上层祀奉三一教主林兆恩的牌位,底层为可关锁的大门,称为“堰门”,其意是类似堵水与放水地节制过往人流。以堰门为界,阮庄和后溪等阮姓人在堰门北面续建街舍,称为“顶街”。这样,人们就将堰门以南的街段称为“下街”。不久,人们又把堰门内至当时欧元生相邻的胡同门,即现今旧街西边通洋埔那条胡同至市场过道之间的街段,称为“中街”,其余的南端街段称为“下街”(即胡同至教堂的街段)。为区别沟尾范围,人们就把下街以南的“沟尾周”另称为“下沟尾”,把顶街的北端附近的“下所寨”地方(包括阮庄祠堂,后改为郊尾中心小学)称为“上沟尾”,这样,“沟尾”这个地名的范围就逐渐扩大了。
此外,郊尾街道东边因有仙游至郊尾的公路通过,不久便以原郊尾街的顶街靠东的街舍背后,即是在公路另一侧增建一排朝向公路方向的街舍店面,形成以公路为居中的另一条双面街,称为“郊尾外街”。 民国24年(1935),由莆田人蔡友兰成立福兴泉货运公司,在郊尾设立车站,车站先设在外街刘青洪的“福海”鱼行店房里,后移到郑洋客栈店房里。当时公路是称为“车路”,车站乃是位于公路的端头,车站也就称为“车路头”,为此人们就把郊尾外街也就被称为“车路头”,简称为“车头”。
明、清及其民国各个时期,郊尾地名仅指郊尾街地方而言,都是以“沟尾”载称的,直到民国初年推翻帝制,因庆祝“共和”,沟尾与邻近的几个小村落(包括后宋一些地方),总称为“庆和乡”,但,街道仍以“沟尾”称之。直到1952年,才因“沟”与“郊”方言同音,而改称为“郊尾”。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因公社的社址在郊尾街,故此就以“郊尾”的名称来称叫为“郊尾人民公社”,在外的人对整个公社片区的地方就统称为“郊尾”地方。1984年11月,政府体制变革,公社改为乡,“郊尾人民公社”就改为“郊尾乡人民政府”。1984年12月撤乡设镇,“郊尾乡人民政府”改称为“郊尾镇人民政府”。在整个政府机构的改称过程中,仍以“郊尾”称叫之。
1957年成立高级社时,原郊尾街所在的社本称为“伟大社”,后在公社化时由“社”改为“大队”,即是以郊尾“伟大社”改为“郊尾大队”。在1984年政府体制变革后,相应地改为“郊尾街居委会”;于1984年11月,又改为“郊尾居民委员会”;于2003年6月“郊尾居民委员会”改称“郊尾社区居民委员会”。
公社化时期,郊尾大队将郊尾街分成四个生产队和街道市民,即是把原郊尾顶街改称为“内街生产队”;原郊尾中街、下街称为“下街生产队”;郊尾外街的“车路头”就称为“车头生产队”,原郊尾周的称为“郊尾生产队”,居住郊尾街中不是农业户口的称“郊尾街市民”,归郊尾大队管辖。
1984年郊尾大队改为“郊尾街居委会”之后,在郊尾街下属的生产队分别改为“内街村民小组”、“下街村民小组”、“车头村民小组”和“郊尾村民小组”。 (吴松江)

分享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