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塘西村有一座创建于唐代的佛寺,名叫“国欢寺”,今人编造事实说:“后梁开平元年(907)闽王王审知长孙王昶出世(生)举国同欢,因此命名该寺为“国欢寺”,现将有关以讹传讹的“产物”引录如下:
(一)1991年1月中国华侨出版公司出版的《涵江纪胜》“国欢寺”条说:“后梁开平元年(907),奏请赐额,适闽王王审知以孙王昶出生,因名国欢寺。”
(二)1991年4月政协福建莆田县委员会编的《莆田地名荟萃》“国欢寺”条记:“后梁开国之年(公元907)报请朝廷赐额立名,时值闽王审知之孙昶出生,遂赐匾命名lsquo;国欢寺rsquo;,寓王孙出世举国同欢之意。”
《壶山采璞》书里有篇题为《千年古刹——国欢寺》文中讲:“后梁开平元年(907)奏请朝廷赐匾,适闽王王审的长孙王昶出生,遂赐名国欢寺,寓王孙出世,举国同欢之意。”
1993年(第二集)《涵江区文史资料》里收有一篇题为《涵江古文化村——黄巷》文中道:“后梁开平元年(907)奏请赐额,适闽王王审知以孙王昶出生,因名国欢寺。”
1993年(第二集)《涵江区文史资料》有篇题为《千年古刹——国欢寺》述:“唐亡。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奏请朝廷赐匾立名,时值闽王王审知孙王昶出生,遂赐匾命名lsquo;国欢寺rsquo;,寓王孙出世,举国同欢之意。”
1996年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莆田历史文化研究》里收有题为《国欢》其中云:“后梁开平元年(907),报请朝廷赐额,适闽王王审知长孙王昶生,遂赐名lsquo;国欢寺rsquo;,寓王孙出世,举国同欢之意。”
1997年方志出社版出版的《涵江区志》第708页lsquo;国欢寺rsquo;条讲:“后梁开平元年(907)奏请朝廷赐匾,适闽王王审知长孙王昶出生,因名国欢寺,寓王孙出世,举国同欢之意。”(笔者按:“《涵江区志》第725页又讲:后梁开平四年(910)闽王王审知长孙昶出生”均属连续错误)。
2001年方志出版社出版的《莆田市志》第2473页“国欢寺”条谓:“后梁开平元年(907),奏请朝廷赐匾。适闽王王审知长孙王昶出生,因名国欢寺,寓王孙出世,举国同欢之意。”
2011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莆田二十四景》有篇题目是《古囊列巘》其中讲:“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奏请朝廷赐额,适逢闽王王审知长孙昶出生,遂赐名lsquo;国欢寺rsquo;,寓意王孙出世,举国同欢。”
笔者以大量的资料证据和实物(文物)证据,来否定编造者有意编造的,国欢寺寺名是因“王昶出生举国同欢”说,现主要分6点,一一反驳如下:
王昶出生于“后梁开平元年”
反驳的理由证据:1981年在王审知墓出土墓志,一为王审知墓志,即《威武军节度使闽王墓志铭》、一为其夫人墓志,即《尚贤夫人墓志铭》这二方墓志铭并无刻记王继鹏(王昶)的生年。查《二十五史人名大辞典》、《二十六史大辞典·人物卷》、《中国人名大辞典·历史人物卷》、《中国历史大辞典·隋唐五代史卷》、《中国历代帝王年号手册》、《中国历代宰相传略》以及皇帝专著《中国历代帝王录》、《中国历代帝王志》、《中国帝王辞典》、《中国皇帝全传》等王昶的生卒年均作(?—939)。可证:王昶的生年是一个未知数。
为了慎重起见,再查《旧五代史·僭伪列传》、《新五代史·闽世家》、《十国纪年·闽史》、《十国春秋·闽太祖世家》以及《闽国史事编年》等史书、资料也无法得知王继鹏(王昶)的出生是哪年?说实在的,闽国共历6帝,除闽太祖王审知的生年知道以外,其他5帝即:王审知长子闽嗣王王延翰;王审知次子闽惠宗王延钧(王鏻);王审知次孙闽康宗王继鹏(王昶);王审知第九子闽景宗王延曦(王曦);王审知第十一子闽天德帝王延政他们的生年问题,经闽国史专家学者们多年的深入研究,至今5帝生年全部无法获知。一句话:所谓王继鹏(王昶)出生于后梁开平元年(907)没有任何古籍志书等作为依据。此说纯属好事者有意编造历史事实而已。这种治学作风是绝不可取的。
王昶是闽王王审知的“长孙”
反驳的理由证据:闽王王审知的次子(第二子)王鏻,原名延钧,字表率。长兴四年(933)称帝改元龙启,斯时始改自己的名为“鏻”。
王审知次媳妇即王延钧(鏻)原配夫人就是燕国明惠夫人刘氏名华,字德秀,南平王刘隐次女(第二女)。
真实的历史往往是埋在土里的,1965年福州郊区新店公社战坂大队社员筑路时,出土一方高155.5厘米,宽97厘米的王审知次媳妇大墓志,长兴元年(930)刻,即现藏福建省博物院的《唐故燕国明惠夫人彭城刘氏墓志》其中刻记:“夫人有令子四人,女二人,长子(第一子)曰:继严,检校尚书户部员外郎hellip;hellip;;次(第二子)曰:继鹏,泉州军州副使hellip;hellip;;次(第三子)曰:继韬,监察御史hellip;hellip;;次(第四子)曰:继恭,试大理评事hellip;hellip;。”王昶原名继鹏,是王延钧(王鏻)的次子(第二子)。长子(第一子)是继严。因此可以肯定地说:王昶是王审知的次孙。不是王审知的长孙。因为有出土的《墓志》为证。
哪位官员“奏请朝廷赐匾(额)”
反驳的理由证据:既没有拿出史料或资料记载“奏请朝廷赐匾”的根据。也没有奏请者的姓名是谁?同时亦没有举出有关的实物(文物)作为佐证。因而“奏请朝廷赐匾”之说完全是虚构的,是以凭空想象取代历史事实。 (未完待续)(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