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一个后宋人在郊尾街开店,他的儿子在民军中当连长。一天,儿子带家眷回后宋老家探亲,全家欢聚一堂,喝酒到十一点左右,这人要回郊尾街守夜看店,他儿子就打着手电筒到村口,分手时就把手电筒按钮开关的保险固定,让灯泡一直发亮,之后交给他照路到郊尾街。
这人回到店里睡觉之前,想吹灭手电筒中的火,可是怎么吹也吹不灭,就想:“这火可不能一直让它点着,怪浪费油的。”于是就想到用被子把它捂灭,哪知还是捂不灭,弄了大半天都没办法,心想,费油就让它费吧。干脆就扔在桌子上,让它自灭。
睡了一半,猛记起那手电筒里的火,该是灭了。哪知睁眼一看,那家伙还亮着?心想,幸好醒来,否则烧着了桌子,引火起来可不得了。他想,火最怕水,干脆用水来灭那火。想到这里,就把手电筒就往水缸里浸,果然一会儿里面的火灭掉。这时他才放心睡个安稳觉。
第二天儿子到郊尾街来看望父亲。他一见儿子就埋怨说:“你那手电好是好,不过照路回店后,害得我整夜睡不好觉。”他儿子不解问其缘故,他就把熄灭手电筒的经过说了一遍,他儿子不听则可,听了急得直跺脚连声喊道:“完了完了!”急往水缸里捞起那手电筒,一看,全坏了,心疼说:“这是我花了好几十块大洋买来的,才用没几天呀!”(吴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