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时间:1981年1月
地址:原莆田县埭头乡人民政府所在地旁
创建单位:原莆田县埭头乡人民政府与莆田县电影公司合办
改革开放之后,人民电影事业逐渐复兴,莆田城乡各地上映的影片,越来越丰富多彩。为满足城乡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各乡镇所在地纷纷建起了影剧院,既可放映电影演戏,又可以作为镇政府举办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场所。
埭头影剧院建筑总面积1500平方米,门厅170平方米,休息厅近30平方米;有楼下978个座位数,楼上322个座位数。放映设备为解放104-X提包机,放映光源为氙灯,12times;5米的大银幕。
该院由刘开族同志任经理(埭头乡政府委任),林洪九同志任机务组长(莆田县电影公司下派),陈金通同志任场务组长,唐文统同志任电影宣传。1981年春节期间开始营业,开业时工作人员8人,莆田县电影公司派机务组,按影剧院与电影公司联办形式,收入比例按影院30%,电影公司30%,片租40%分成。
八十年代,许多老电影都“解放”了,同时,外国片来了,港台片火了,国产新片源源不断制作出来了,埭头乡电影市场非常红火,电影院门前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简直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电影既给当地观众提供了优美的艺术享受,又赋予了人们强烈的时代精神。八十年代,埭头影剧院的电影放映票房收入连年攀升,很多新出品的中外影片在埭头影剧院上映,几乎场场满座。
兢兢业业的埭头电影人,为埭头乡电影文化市场的繁荣,群众娱乐生活的提高、集镇精神文明的建设付出辛勤的汗水,取得了社会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至1990年,该院连续多年被莆田县电影公司评为全县电影系统先进单位;1986年,林洪九同志被莆田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985年至1990年,刘开族、陈金通、谢玉妹等多位同志被乡、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进入九十年代,电影放映业务逐年下降,1995年,埭头镇政府研究决定由埭头镇社会能人林一新同志个人承包经营。
1999年底,埭头影剧院建筑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李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