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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史料 科学推论(一)
【发布日期:2015-11-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许更生

读了洋洋万言的《南溪草堂的新史证》等考证文,但南溪草堂究竟在广化寺后三里的哪个地方,依然一头雾水。这里,仅就论者史料运用和论证逻辑提出若干质疑。
首先,在史料运用上,存在一些硬伤。
其一,查核不细,引述有误。
例如,论者一再将明代莆田著名旅行家林登名的名字,误为“林登明”,而且全篇多处皆误,看来不是一时疏忽,而是查核不严。
又如,论者引述清·廖必琦的《兴化府莆田县志》:“南溪。去凤凰山三里,为南溪亭,亭中有浣花坞、雪涧、小天门诸胜,林尚书尧俞建,今遗址犹存。”一查清刻版之廖必琦《兴化府莆田县志》(第一卷第29码),果然错了:第二个“亭”乃衍文。
其次,误读史料,有的甚至张冠李戴。
例如,论者引述了张琴《莆田广化寺志·古迹》〔南溪别墅〕条目之后,认为:“这条史料径以lsquo;南溪别墅rsquo;为名目,而不用lsquo;南溪亭rsquo;、lsquo;南溪草堂rsquo;,颇有用意,值得注意。开门见山称lsquo;在广化寺后rsquo;,点明了林尧俞别墅地点,无可疑议。”
其实,张琴这里所载的“南溪别墅”并非“无可疑议”的就是南溪草堂,而是在南溪草堂之前就已经确确实实存在的南溪别墅(林尧俞的两位挚友,其一张燮称之为“南溪别业”,何乔远称之为“南溪山房”)。
别业,就是本宅之外,在风景优美的地方所建供游憩的园林房舍,今称“别墅”。《文选·思归引序》:“晚节更乐放逸,笃好林薮,遂遁于河阳别业。”唐·高适《淇上别业》:“依依西山下,别业桑林边。”草堂,隐士自称其居住地的草舍、草屋。有个草堂命名的认识误区,即以为其“命名规则”是“地名+草堂”。其实不然,以草堂所在地取名,只是草堂命名的方式之一,不能以偏概全,一概而论。据粗略统计,古今绝大多数草堂命名,都不是“地名+草堂”,例如阅微草堂、万木草堂、伏虎草堂、香叶草堂、百乐草堂、宣文草堂、枕流草堂hellip;hellip;
何以见得广化寺后的此处住宅是“别业”而不是“草堂”呢?
关键在于建造时间。
此处“环堵宫连凡数亩”的“南溪山房”或曰“南溪别业”,建于林尧俞居家时期。其依据是:林尧俞六十寿辰时(林公1558年诞生,依照农历惯例,其花甲之寿当在1617年),其挚友、著作等身的张燮作《寿林咨伯(尧俞)祭酒六十序》:“庐在人境,而背枕东山,玉芝署堂,hellip;hellip;后乃卜筑南溪,溪离郡可十里许,涧绕亭垂,hellip;hellip;真非人间地界。”
万历四十六年(1618),林尧俞好友、61岁的著名文史家何乔远从闽南到广化寺造访并且留宿,即兴写下《林咨伯祭酒南溪山房》《林咨伯、弘伯雨中携尊见访,周尔修亦来致饷》《南山四首》《雨中溪声阁夜饮》《夜宿南山赠进公》等十多首诗(作品见《镜山全集·卷十三》,参见福建师大博导陈庆元《何乔远年表》)
1620年初夏,张燮《林咨伯祭酒南溪别业歌》曰:“南溪深处南山阴,中有通人抱膝吟。栖真卜筑谢人寰,hellip;hellip;出门徙倚坐孤亭”。瞧,这“南溪别业”的大致地点,亲历者张燮说是“离郡可十里许”,也即在广化寺后三里处,且临近南溪亭。
而康熙年间林麟焻《莆田县志·林尧俞传》载,林尧俞晚年辞归后,才“筑南溪草堂”;林尧俞去世不久修订的《闽书·林尧俞传》,所增补的语句也有这么几句:“家园结留云阁、南溪草堂”。按论者自己考证也认为:明天启五年(1625),林尧俞告假回乡。“林尧俞归莆后,于城南南溪岭建别墅,名曰南溪草堂。”(2013年10月28日 《莆田侨乡报·明代礼部尚书林尧俞评传》)。
两相对照,“南溪别墅”与“南溪草堂”之间,存在多年之“时间差”, “南溪别墅”并非“无可疑议”的就是南溪草堂。
论者还说:“由于林尧俞的高官身份与其风绩,史志对其史迹的记载是颇为重视的,因而对其南溪草堂的记述亦较多且颇为精详。同时,现有史志杂录,除对林尧俞的南山南溪别墅有记载外,均未见另有记载其他的遗址。换言之,林尧俞晚年归乡营建的南溪别墅(南溪草堂,或称为南溪亭、南溪别墅)是唯一的,没有、也不可能有第二个。”
此说多处欠妥。第一,史志并非“对其南溪草堂的记述亦较多且颇为精详”,而是语焉不详。经查,张琴之前,只有何乔远、林麟焻这两位明清时期林尧俞逝世不久的史家,记载过真正的南溪草堂——总共不过寥寥数句、不满百字而已,怎么说是“记述亦较多且颇为精详”呢?第二,“对林尧俞的南山南溪别墅”,不是“均未见另有记载其他的遗址”——何乔远、张燮全集中,不是就有多篇关于游览林尧俞城内“玉芝堂”旧居、“南溪别业”、“南溪山房”,乃至“南溪草堂”的诗文吗?第三,“林尧俞晚年归乡营建的”并非“南溪别墅”,而是 “南溪草堂”;南溪草堂、南溪亭、南溪别墅并非“唯一的”、三位一体的建筑,不可不加区别,混为一谈。
其三,在逻辑推理方面,论者文中也有些“强扭的瓜”——即非因果推理。例如,他引述何乔远《闽书》所载并且推论曰——
《闽书·方域志》对南溪草堂的地点与营建,有更为详尽的记载。其《凤凰山》条目曰:“天马东麓,南寺也。莆中今以南寺为胜矣。hellip;hellip;去寺三里,有大迂坑[据实地考察, 大迂坑距离广化寺五六里,不是三里,在更加后面的荒山之中],乱山中,有泉喷湧,汇为澄潭,两岸如削。邑人宗伯林尧俞辟治之,曰南溪,山负乎楼背,水周乎堂下。”
据此可知,南溪草堂是林尧俞于广化寺三里处的乱山中,利用迂曲的大溪水坑,与乱山中喷泉汇积形成的碧水潭整治而成的。
其实,何乔远《闽书》所载之南溪,与“南溪草堂”无关,二者不存在因果推理链条,怎能随意“据此可知”而硬塞进“南溪草堂”呢?要知道,何氏写作《闽书》时,南溪草堂尚未诞生!它成书9年之后,“南溪草堂”方才问世。试问:前后整整9年的“提前量”,怎能“据此可知”呢?还说什么何氏“对南溪草堂的地点与营建,有更为详尽的记载”、“对南溪草堂的记述甚为明晰”——否则就是“虚生异议”。
上述史料所载的林尧俞“辟治南溪”之事,应该在1600年至1620年之间。这期间,林尧俞居家莆田城内乌石山下仓里巷玉芝堂。1612年,林尧俞参与主纂《兴化府志》、修建涵江雁阵塔及一些庙宇;1620年他还“令陆善开复鸟道,直通九漈”(见《徐霞客日记》)。1621年春,林尧俞奉命复出,离家赴任京都。为此,我们有理由猜测,林尧俞辟治南溪,大约就是那个时段吧?
而论者引述了何乔远关于林尧俞辟治南溪的记载后,立即断言:“据此可知,南溪草堂是林尧俞于广化寺三里处的乱山中,利用迂曲的大溪水坑,与乱山中喷泉汇积形成的碧水潭整治而成的。”
其实,何氏所记林尧俞一六一几年“辟治”的只是“南溪”,怎么无中生有突然塞进个1625年才兴建的“南溪草堂”来呢?论者大迂坑=南溪亭=南溪别墅=南溪草堂的思维“三级跳远”,恐怕过于简单武断,有点移花接木吧?如此这般将史料中所没有的东西硬塞进来,无论如何是不科学的吧?
更为夸张的是,论者引证了廖必琦的《兴化府莆田县志》:“南溪。去凤凰山三里,为南溪亭,中有浣花坞、雪涧、小天门诸胜,林尚书尧俞建,今遗址犹存。”随即又是一个“据此可知”断言道:“南溪草堂又别称lsquo;南溪亭rsquo;,有浣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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