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松
古濑叶颙府第遗址(如上图)位于大济镇溪口村。其府第建于宋乾道年间,历代均有修葺,“文化大革命”中被拆毁,仅存台基、断墙、柱础和一对宋代浮雕石狮。1984年,其后裔在原址重建门厅、和厅和左右厢房,现占地2000多平方米。1984年12月,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叶颙(1100—1167)字子昂,万善里古濑(今大济镇古濑村)人,累官尚书左仆射兼枢密使。。南宋诏兴二年(1132年)进士,初任广东南海县主簿兼代理县尉,继任江西贵溪县、上虞县知县。后经贺允中推荐,被任命为将作监簿,不久调任处州、常州知州。在州、县任内缉捕盗伙,革新赋役、惩处豪强污吏、政绩颇著。孝宗即位后,召为尚书郎、右司郎中,因直言敢谏,不久被提升为吏部侍郎,代理吏部尚书,孝宗召对,问:“当官以何为先?”答:“清廉为臣之本分,以公忠为先。”积极为宋廷举荐人才,建议改革选官制度,编写《七司条例》,被孝宗定为法令公布。孝宗命叶以宰相兼国用使参政,同知国用事,规划财政。建议“裁汰冗兵”精简机构,以节国用,被孝宗采纳。在宰相任内,以“清廉公忠”为办理政务要则,体恤民情,多有善政。曾奏请朝廷免征沙田、芦场赋税,免除“犹剩米”(兴化军征收的一种赋税),减轻人民负担。乾道三年(1167)罢相,同年病逝归途,终年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