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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认知 辨驳虚言 ——敬答许更生先生《善待史料科学推论》文(三)
【发布日期:2016-02-1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阮其山

其六,驳所谓史志记载“语焉不详”。
笔者综合所见几十条历史记载,指出,“史志对其南溪草堂的记载较多且颇为精详。”“除对林尧俞的南山南溪别墅有记载外,均未见另有记载其他的遗址”。许文谓:史志记载并非较多且颇精详,“而是语焉不详”。
读者从笔者的考证文章可以看到,史志不但记载了南溪草堂的位置(南山广化寺后三里处),记述了草堂主人的“辟治”营建过程(《南溪诗》云“卜居”“名山”,“旧堰废塍依作沼,松萝藤蔓为庐”;《闽书·方域志》云辟治乱山中之大迂坑);记载了草堂的景观设施(南溪亭、浣花坞、雪涧、小天门诸胜,“山负乎楼背,水周乎堂下”等),以及草堂的营建时间(抵里门,筑草堂),等等。既精练又详尽,故谓之“精详”。历代莆田史志,对一座私家园林的记载,如此全面精详,是不多见的。怎么能说是“语焉不详”呢?谓许文之强词夺理,亦并不为过也。
诚然,古代史志行文力求简洁精练,以至于后人读史可能产生一些岐意。史家的责任就在于,对某些“语焉不详”的史料,通过对相关史籍的比较考正,补阙充实,力求完整,从而作出正确的解读,而显示其治学之功力。
从史志对南溪草堂的诸多记载看,个别记载虽有某种程度“语焉不详”的现象。但因不是独家孤证,而是诸家记载各有千秋,正可以取长补短,聚偏趋全,从而予之一个比较完整的面貌,基本上能够认清其历史真相。对此上文已有论述。许文始终无视古今诸多史志对南溪草堂的记载,林林总总,真可谓重笔浓墨,丰富多彩矣。许文仅举何乔远、林麟焻两家记载,以偏概全,谓之“寥寥数语,不满百字而已”,极力否认笔者关于史志对南溪草堂“记述较多且颇为精详”的评价。不正是其运用史料,“以偏概全,一概而论”之失吗?所谓史志记载“语焉不详”之说,乃是为了全面否定史志对南山南溪草堂的历史记载,进而动摇“南山说”,借以利兜售其“莒溪说”罢了。
其七,关于南溪草堂有无其他遗址问题
笔者论证南山南溪草堂遗址时,以“未见有记载其他的遗址”作为论据之一。此说并非空口无凭。许君苦心营造的所谓莒溪“南溪草堂”,三年多来,文章连篇,言论过万,洋洋洒洒,四处宣扬。然而,至今仍不能举出任何一条史料来证明之。这不仅是“莒溪说”的软肋之处,更是其致命之伤,不啻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
许先生一直叫卖其心目中的那个“南溪亭”,笔者尝指出,那不过是山路上一座供行人歇脚的小凉亭而已。许文再次追述其“实地考察”所见所闻,再次请出一位30年前91岁的过路者作证。宣布考察结果曰:“笔者依照史料,结合实际考察,在广化寺后三里处的南溪岭上,寻找到了南溪亭。”真是可喜可贺耶!
然而,所见“南溪亭”又是什么样子?许文如此这般描绘曰:亭柱中有“正神高德宝殿于今重焕彩;庶民卑诚南亭位此复芳名”、“时人观故物当思往日唯创业;旧貌换新颜念昔善人立丰功”等联语,并强调“现在还基本完好”。我们正可以借助联语“旧貌换新颜”推测,所见“南溪亭”,显然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现代小建筑物。哪里是诸家史志所记载的林尧俞“南溪亭”呢?
考查史志,廖必琦《莆田县志》载:“南溪。去凤凰山三里,为南溪亭。中有浣花坞、雪涧、小天门诸胜,林尚书尧俞建。今遗址犹存。”著名史家邑人朱维幹《莆田县简志》曰:“去凤凰山三里许有南溪亭,中有浣花坞、雪涧、小天门诸胜,林尚书尧前建。”并注明出自廖必琦《乾隆志》。莆田文史界老前辈宋湖民先生《莆阳见知录》曰:“去凤凰山三里,为南溪亭。明尚书谥文简林尧俞建亭于此。中有:浣花坞、雪涧、小天门诸胜。”如此等等,众口一词认为,林尧俞所建的南溪亭,乃是一座包括浣花坞、雪涧、小天门诸胜,颇具规模的山水别墅。怎么会是山路上一个歇脚凉亭与供神土庙兼用的小亭子呢?史载记载的南溪亭的规制、景观,怎么与许君“依据史料实地考察”的小小“南溪亭”,竟然如此天壤之别!
有趣的是,他举证采访的老翁称,30多年前途经南溪亭,“就是广化寺往朱坑村中间一亭”。居然把林尚书的南溪亭,又从广化寺南山山麓的溪坑处,起吊到十多里外的高山峻岭上去了。
考林登明《莆舆纪胜》,幸有较详记载。曰:“南溪岭而上,分别一径而西,有桥跨之。三径相联处,曰接待岭,则龟山沈、陈二禅师相接候于此,因以为名地。由接待岭北陟,举趾益高。历枫坑岭、珠坑岭(按,珠坑今称朱坑)、水井岭,十余里,为长基岭hellip;hellip;”(《长基最顶》)。由此不难想像珠坑岭之高峻,路途亦早已超过“广化寺后山两三里”了,距今东圳水库的最高峰长基岭,只有寸步之遥了。试问:林尚书怎么会如此突发奇想,舍溪就山,弃近求远,把用作闲居交游的南溪亭(即南溪草堂),建造在“举趾益高”的珠坑岭之上呢?许先生的“实地考察”结论,违背人情事理,亦太过于离谱矣。
以上表明,许先生所指认的“南溪亭”,与史志记载大相径庭,可谓天壤之别,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怎么好意思自诩为是“依照史料,结合实地考察”,所寻得的林尚书“南溪亭”呢?
更有甚者,许文不顾史志的明确记载,再次指责:“《廖志》所记的只是lsquo;南溪亭乃林尚书所建rsquo;而已,其他均为阮先生所加”,他竟然把史料记载的一个小亭子,lsquo;据此可知rsquo;地任意扩展为南溪草堂又别称南溪亭,甚至于整个景区了hellip;hellip;”读者只要回看上文所引《廖志》与朱、宋二先生的史料全文,便可判明,这完全是强加于人的无端指责。
至于许文新发现的张燮、何乔远二人所亲历的玉芝堂、南溪别业、南溪山房,是否为林尧俞南山南溪草堂(即南溪别墅、南溪亭)之外的居所,不妨劳请许先生检索现存诸家史志,细看到底是否有无此记载,而后再来质疑笔者所云“史志杂录”均未见另有记载其他遗址之说,是否符合实际。何必采取逻辑学上那种偷换概念的手段,以二人“文集”取代“史志杂录”,来诋毁拙文呢?
退而论之,倘若许先生能够举证,张、何二人所亲历的南溪别业、南溪山房,以及玉芝堂,实系林尧俞南溪草堂之外的遗址,笔者则当公开纠正“未见记载”之说。这里要指出的是,玉芝堂是林尧俞的东山居所,而非用于闲居交游的别业。别业者,别墅也。通常指业主第一居所之外,另有的物业。不可混淆概念,一概而论。
其八,驳所谓《闽书》与南溪草堂的“时间差”。
许文为否定笔者举证的《闽书》二则史料,借以动摇“南山说”的历史依据,不顾历史事实断言:“何乔远《闽书》所载之南溪,与lsquo;南溪草堂rsquo;无关hellip;hellip;何氏写作《闽书》时,南溪草堂尚未诞生!它成书九年后,lsquo;南溪草堂rsquo;方才问世。”云云。

何乔远遗像。晚年隐居泉州北门外镜山,故学者称之镜山先生

许文此说,两年前就已在报刊发表过,笔者尝在《莆田晚报》发文作了辨析论驳。不意许先生老调重弹,不同的是,原谓“时间差”五年,今则增至九年矣。
为免读者翻报查证之劳,不妨重述《闽书》的成书过程。据厦门大学古籍所《闽书》校点组《校点前言》,何氏纂《闽书》,始于万历四十年(1612),至四十四年(1616)“论次成书”,历时五年,仅是初稿。崇祯元年(1628)至二年又作了订补,增补了万历四十四年至四十八年的资料,“以成神庙(明神宗)一朝终始”。另外,在《闽书》刊印期间,何乔远还对雕成的某些书板作了修订。
如以通行的说法,林尧俞于天启五年(1625)告归,筑南溪草堂,明年病卒。许文亦肯定林尧俞“1625年才兴建的lsquo;南溪草堂rsquo;”,并谓在其去世不久修订的《闽书》本传,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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