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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3-08-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2012年7月27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同年11月14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幸福家园”试点工作的通知》,从而拉开了我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帷幕,也为我市建设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对于推进我市“跨越发展·宜居港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城乡一体化,就是通过改革创新,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居民机会均等、权利平等、共享现代文明成果。在今年初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郭世平委员以《关于拓宽资金来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几点建议》为题作了大会书面发言。郭世平说,城乡一体化工作千头万绪,其中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是:钱从哪里来?为此,郭世平从土地整治、土地银行、银企融资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开展国土整治,实现土地级差收益。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土地日益成为稀缺的生产要素,而农村却沉淀着丰富的土地资源。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2009年末,我市城乡建设用地56.85万亩,已超过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3.15万亩,出现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倒挂,严重制约了我市的发展。因此,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是刻不容缓的工作。一是通过市场运作,建设幸福家园。当前,幸福家园建设正在16个试点村有序推进。这是一项庞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据估算,幸福家园建设全面铺开后,至少需要上千亿元。巨量的资金需求,只能通过市场运作来保障。建议以市建工、国投、湄控股等国有企业集团为投融资平台,通过财政注资增加其资本金,并向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等办法,筹措更多的资金,建设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适合农民生产生活的农村新型社区,免费提供给退出原宅基地的农民相应面积的住宅,并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经国土部门验收后确认作为新增耕地或建设用地,用于上市交易,或自行进行商业开发,以收回建设和复垦成本,获取合理的利润。同时,通过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动,引导和集聚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幸福家园建设。二是利用“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政策,实现土地级差收入。争取省政府批准在我市全域内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我市大范围、长距离进行建设用地流转创造条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改革的效益,在“耕地占补平衡”的同时,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资金平衡。
组建“土地银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城乡一体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组建“土地银行”,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按照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分离的原则,通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实测,对农民拥有的耕地、林地、建设用地进行确实权颁铁证,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地产权制度。在此基础上,由市农商行、土地储备中心发起成立“土地银行”,作为全市土地产权流转的交易平台,以经营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存贷、抵押、信托业务,并探索发行土地债券,推动土地由“资源”向“资产”转化,凸显土地的“资本”属性,提升农业内生性资本积累,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二是搭建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现代农业。建议财政拨出专款,并整合各类支农资金成立市农业发展投资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基础;选择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以集聚更多的民间资金参与;为农业产业化项目提供担保,解决农业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对农产品保险进行补贴,激发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的积极性。
完善金融市场,为城乡一体化开辟稳定的资金来源。要大力推进金融多元化,培育、完善金融市场,让金融资本支撑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积极争取大型银行支持。大力宣传我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政策优惠和发展潜力,突出政府主导、风险可控及我市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争取更多的政策性、商业性和股份制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并与我市签订长期合作协定,以增加信贷规模和授信额度,为城乡一体化开辟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推进金融多元化。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民资金互助社和各类担保公司、创业基金,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满足“三农”的金融需求。三是创新金融产品。结合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发以土地(含林、海用地和宅基地等)、房屋为抵押的贷款产品,发放给农民小额就业贷款和创业贷款,推出适合农村的养老、医疗、人身安全和农产品的保险产品,为城乡一体化项目筹措专项资金的“理财产品”等,全方位满足农民的贷款需求,缓解农业发展面临的资金矛盾,促进农业增效,确保农民增收,为城乡一体化奠定扎实的物质基础。(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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