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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推进东圳库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四)
【发布日期:2015-08-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时报记者 郑育俊

【市政协“推进东圳库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题协商】报道之四、

莆田:推进东圳库区水环境综合治理

●委员声音

肖金树: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东圳库区环境整治工作,在前几年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将其列入2015年为民办实事头号工程项目,摆上生态文明建设的凸显位置。市政府颁布的《莆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制约了库区群众经济发展。
市政协委员肖金树说,库区群众为维护水库水质付出代价,他们希望得到政府的一定补偿,这就迫切需要政府尽快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及机制。
2011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莆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经过四年的实践,累计下发生态补偿金2.5亿元,对包括东圳水库在内的饮用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改善了东圳水库。东圳库区采取了一系列环境整治工作后,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建立的生态补偿机制虽在一定程度上能激发群众保护饮用水源地的积极性,但现有生态补偿机制与实际实施仍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渠道比较单一,补偿范围和对象不尽合理,生态补偿资金分配不尽合理,考核办法不尽科学等。
为此,肖金树建议:一要尽快修订补偿方案。目前由莆田市环保局牵头对《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并征求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莆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管理办法》,为此建议在修订过程中要把握好“设立专户与持续稳定筹资、长效管理与动态补偿、重点补偿与一般补偿、量化绩效考核”等要素,进一步细化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及资金筹措渠道、受益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考核评估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尽快颁布实施。
二要设立专库,建立持续稳定筹资机制。一是在市本级财政设立莆田市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金专户,多方筹集资金,专款专用,累积使用;二是在保持自来水阶梯水价的基础上,加征水资源费方式或向各县区财政代征等方式筹集水资源费,建议从自来水用户按0.1元/吨征收水资源费,或参照《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依据用水单位上一年度用水量收取0.015~0.03元/吨生态补偿金;三是建立与GDP增幅的财政补助机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议征收的比例为各县区及市本级财政收入总额的4permil;。
三要突出重点,建立分类差别化补偿机制。一是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水源地保护设施、农业面源控制与新技术推广、滨河隔离带工程、水土保持、退耕(果)还林等项目建设与维护费用支出,环境整治项目一次性投资按规划项目实际投资分年度支出,维护运转费用按预定的支付标准按年列支。但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库区畜禽养殖反弹复建项目整治不宜纳入生态补偿范畴。二是乡镇政府、村委会、水库管理单位的工作经费采用按管理面积及其复杂系数固定划拨,主要用于辖区保洁员、巡查员的聘用工资,工作补助等。三是将库区内高龄居民的养老及医疗保险纳入生态补偿金支付范畴,适当向库区居民进行生态补偿,通过制定惠民政策,如报销库区居民技能培训费或免费技能培训等,解决居民生活困难。四是对年度工作突出的,可从专户中列支一定金额用于奖励。五是补偿重点为东圳库区内的面源污染控制、生活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尤其一级保护区内环境整治工作。
四要建立年度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参照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做法,每二年由市政府与相关县区政府、乡镇签订生态保护责任状,明确保护责任与义务,实行责任追究、奖惩制度。组织制定饮用水保护区生态保护考评指标体系,考评指标体系应综合考虑生活及农业面源减排、污水及垃圾收集率、水库水质改善状况、农业新技术推广等因素,取消饮用水源地所在乡镇GDP考核,先行先试对这些乡镇领导干部实施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进行离任审计和年度量化考核。考评优秀的给以一定奖励,考评不合格者给以效能告诫。必要时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有关乡镇、生态考评进行综合评估,并作为奖惩依据。

●部门回应

陈东风发言

加强库区河道生态治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东圳水库水环境治理,计划用3年时间采取综合措施努力实现“大坝安全、生态优美、水质优良”治理目标,进一步保障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5月17日上午,领导小组组长、市长翁玉耀组织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圳水库水源保护工作意见》,明确库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及部门责任任务、治理重点,总计划投资19.5亿元。细化后的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其中搬迁安置费用13亿元,占比66.7%,搬迁群众600多户,房屋20万平方米。
市水利局防汛办主任陈东风说,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2014年8月开始,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15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及关键时间节点任务已经明确,计划总投资5个亿,主要有年底前基本完成一级保护区农田、果林等征用,动工建设安置房建设;完成库区重要镇区、下莒等试点村庄及景区环境整治及污水治理,并动工建设库区内重点村庄污水设施;全面完成常太镇历史垃圾清运工作,并按照新标准启动全流域垃圾清运及保洁工作;完成生态造林补植任务;适时动工改造库滨生态环境,建设库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同时动工建设岭下至长基拦水坝主体工程;推进治理面源污染工程,严防东圳库区畜禽养殖回潮。
陈东风说,市水利局邀请了水利部水规总院、中国水科院老专家和水利设计大师等国内知名水利专家,对水库大坝加固方案进行深入论证,使大坝加固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目前,大坝除险加固工程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并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水库防汛安全供水安全。通过大坝除险加固,可实现以下目的与效益:一是针对工程存在的问题,通过工程措施,解决水库三大建筑物老化和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水库正常运行;二是通过对溢洪道进行改建,可提高水库防洪能力,增加水库防洪库容约4000万m3,尽可能减轻下游城区的洪涝灾害;三是增加水库有效蓄水量,增加水库供水能力,改善水库的供水水质;四是美化坝区的环境,使水库成为莆田人民的后花园,为建设“美丽莆田”积极创造条件。
顺利建成分层取水工程。2015年3月份,分层取水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工程概算投资为3562.8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700万元。工程建成后最大引水流量为9.8m3/s,日最大引水量为85万m3,可从工程措施上保证水库在不同季节能取得最优质的原水,改善了下游城乡的供水条件,同时水库设二个取水口互为备用,进一步提高供水安全保证率,对保障和促进莆田社会经济的持续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生态治理库区支流。推动莒溪、钟山溪、院里溪等河道生态治理,目前莒溪、钟山溪2个项目已列入中小河流治理2015年计划,均已动工建设,计划年底前完工。其中:莒溪河道治理范围为过溪大桥至九龙岩景区大桥上游水坝处及溪北溪560米。治理长度4.96km,其中新建堤防、护岸7425m,河道清淤4.96km,工程概算总投资2070万元(不含征地移民补偿费82.61万元);钟山溪河道治理范围位于延寿溪支流的院前村段、度下段、南兴段。治理长度11.15km,其中河道清淤4.71km,新建防洪堤6.44km;同时开挖人工湖面积7万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260万元;院里溪治理工程拟争取列入2016年度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工程治理范围为院里电站尾水处至金川村大洋边河段,河道治理长度4.5km,工程计划投资1398万元。
落实“河长制”。市政府已研究出台《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实施意见》和《莆田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市水利局负责抓好落实。
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东圳水库管理局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管理,利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开工前的契机,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及施工规范培训;同时运用网络信息化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重点强调工程廉政建设管理,实现工程建设与廉政建设“双赢”的目标。
督促指导东圳水库管理单位加强监测巡查报告。自2011年始,东圳水库管理局投资近20万元,建立了水质化验室,以便及时掌握水库水质动态。每周1-2次对进水塔、出水口、水库中心及主要支流入口处采样并进行总磷、总氮、铁、锰等10多个项目全分析,极大地提高了动态掌握整个水库水质情况的能力,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在水库上游的东青、常太、应声桥等重要地点设置多个视频监控点,实行24小时实时远程监视,准确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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