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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推进东圳库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
【发布日期:2015-08-1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时报记者 郑育俊

【市政协“推进东圳库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题协商】报道之五


莆田:推进东圳库区水环境综合治理

●部门回应

建立水质监测预警体系

林荔煌发言


2014年,市环保局重点在库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等方面,扎实有效地推进东圳库区水源地综合整治。
市环保局副局长林荔煌就涉及东圳库区环保方面作了回应。2011年,我市制定出台了《莆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四年来,全市已累计下发生态补偿资金2.4亿,初步实现了生态补偿意愿。
饮用水源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2011年以来,该局每年都组织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仙游县钟山镇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厢区常太镇污水管网建设,启动九鲤湖、九龙谷、坪盘村三大风景区污水治理工作;督促有关水库管理单位加强防止畜禽养殖“反弹复建”日常巡查;督促东圳水库、外度水库库区抓紧启动一级保护区群众搬迁工作等。
饮用水源日常监测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该局环境监测站经过近两年的扩项和能力建设,新增监测能力188项,目前我市已成为全省继厦门站、福州站之后第三个具备饮用水109项全分析能力的地级市。从2014年1月起每月一次对东圳水库饮用水源地进行109项全指标分析监测。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近年来的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东圳水库水质恶化趋势已经开始逐步得到控制,饮用水源水质有所改善,2014年东圳水库取水口达III类水质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3.2,水质保持稳定(主要超标项目为pH、总氮、总磷,时间为5-9月)。
有序开展东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该项目总投资约15亿,自筹资金9亿元,拟向上争取补助资金5亿。2014年6月,福建省政府批复《福建省莆田市东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2014年11月由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环保厅联合上报财政部、环保部。
林荔煌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思路: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媒体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大张旗鼓宣传新环保法,宣传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宣传水资源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对违法违规者及时予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
尽快牵头出台《莆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修定版),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长效管理。今年以来,该局组织制定了《莆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修定版)(征求意见稿),现正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研究批准。计划将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养老补助等方面。
全面推进东圳水库生活污水治理。继续督促仙游、涵江、城厢3个县区相关乡镇完成东圳库区集镇污水收集处理、配套建设污水设施和管网,争取早日投入运行,发挥其应有作用;同时协助市住建局启动对九鲤湖、九龙谷、坪盘村三个景区和下莒村村庄污水治理设施工程,最大程度减少生活污染源对东圳库区水源水质的影响。
积极对接国家财政部、环保部,认真谋划好东圳水库良好湖泊竞争立项项目申报。目前该项目已列入环保部、财政部一般支持性项目,下一步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支持,从而提高库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会同农业部门和东圳水库管理局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场(户)污染巡查力度。对水库管理单位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畜禽养殖反弹复建”现象,督促有关县(区)政府组织人员坚决予以取缔拆除。
加强水库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是加大监测频次。从2015年起由原每月一测增加为一旬一测,及时掌握东圳水库水质动态变化情况,为政府决定提供依据。二是督促东圳水库管理局组织制定东圳水库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得到有效处置。


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柯金国发言


东圳库区一重山沿环库公路上枇杷园面积约4.2万亩,公路下即将退耕(果)还林后,农业面源污染将进一步减少,公路上的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怎样才能防控,是个系统工程。特别是以枇杷为主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传统的不良施肥方式以及贪图方便肥料撒施,给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带来治理难,特别是台风暴雨季节,一旦有较大的集中强降雨,时有出现水土流失,并将有机质带入水库内,造成污染。
市农业局局长柯金国说,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事关东圳库区饮用水安全。今年该局按照《莆田市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制订了《2015年东圳库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服务、指导和督促,针对实际情况情况,实施“三落实、三继续、两配合”。
三落实。一是由城厢区政府负责落实禁止未腐熟鸡鸭粪运入库区。在施肥季节落实入库路口设立检查站,禁止鸡鸭粪运入常太镇库区,一旦查到鸡鸭粪运入,按照《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对运输车辆进行处罚;二是由城厢区政府出台落实严禁在库区一重山毁林种果与果树扩穴改造,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与面源污染。市、区农业部门也不在一重山果园安排果树高接换种改造与改种项目;三是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责任,由常太镇政府与百亩以上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签订《果园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责任》,共同遵守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措施。
三继续。市、区农业部门要继续开展科学施肥指导,推广成品(腐熟)有机肥春施为秋施;推广肥料沟施覆土;推广配方施肥;推广果园生草栽培;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继续深入库区宣传,印发科学施肥卡通图册,施肥季节宣传车入库宣传,农闲季节开展培训,宣传和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农业环保意识、科学管理果树意识,掌握和提高科学合理施肥和病虫草害防治方法,营造人人爱护生活环境,人人爱护饮用水源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加强对库区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巡查监管,杜绝违禁肥料、农药的农资运入库区销售。
两配合。由城厢区政府负责督促常太镇政府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畜禽养殖“反弹复建”,配合环保等有关部门立即处理;督促常太镇政府加强施肥季节果园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存在偷运入、堆放鸡鸭粪或施鸡鸭粪未能覆土等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违法行为,配合环保部门按照《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给予处罚。
东圳库区农业面源污染要得到有效防控,柯金国建议在库区环库公路上游成片果树种植区域下部建立一道植被拦污带或缓冲带,即在东圳库区沿环库路上果园临公路30米进行退果还林,建立拦污带(按林业图班测算约2100亩)。采用土地征用或租用-退果还林-自然生草2个模式。土地征用预计需要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约11760万元;土地租用预计需要青苗补偿费4800万元,年租金126万元(租金按600元/亩)。建立村级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责任制,加强监控,明确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指标,健全考评考核体系,并与生态补偿相挂钩,确保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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