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理
我们每天都穿衣,但并不见得都懂穿衣之道。穿衣得体,原来还是种礼貌呢!我也属于不懂之流,但很欣赏会穿衣服的人,尤其穿了得体而显雍容大方的中老年人。年轻人有青春撑着,穿得好看不足为奇,标新立异,穿得过分,顶多让人们摇摇头叹一声,哎,年轻人!人到中年,若再来个奇装异服,人们的评语可能就有些刻薄了!
穿着得体,配合地点场合年龄,那就是所谓人穿衣吧。我却时常见到了“衣穿人”,让人眼睛受罪。要是有支魔杖,能把“衣穿人”点为“人穿衣”多好!我一直以为这和我们文化环境背景有关。可是当我读到李笠翁写的《闲情偶寄》谈女人衣着那一篇,非常惊讶他早在那时就已指出,女人穿衣应该不贵丽而贵雅。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宜。红紫深艳的颜色,穿了不当,反而不如浅淡来得合适。因为,人有生成之面,面有相配之衣,衣有相称之色。
当年到香港,听到那儿的朋友们说我并不像从印尼来的,觉得很莫名其妙,后来他们才说一般印尼来的人,大都喜欢有蕾丝和鲜艳色彩的服装。哦,原来如此,我也想呢,可就是和鲜艳花俏之衣无缘,最多只能穿有小圆点、柳条格子之类。记得有回,我喜洋洋地穿了一件嫩黄底印有朵朵红花片片绿叶的连衣裙出门。朋友们一见,神情古怪,吞吞吐吐地问我到底穿了谁的衣服。再一回,穿了件新买的小碎花深色上衣在家里与客人谈话,孩子们放学回来一见,大叫妈妈为何穿了隔壁阿婆的衣服啊!这位不常跟我见面的朋友,听了马上哈哈大笑,要是他保持礼貌,却又满脸狐疑地看着我,我想,衣服上面那些小红花真要爬上我的脸蛋了。
衣服的颜色呢,能穿的多为浅淡之色,以前有白里透红的肌肤,能穿玄的、白的。如李笠翁说的:玄之为色,其妙多端。可是在热带骄阳下生活,别说穿了黑色的衣服极热,就算看人穿,也会传热啊!一般只能在傍晚过后穿。近日读到一篇文章说穿了白衣,就如在画布上把自己的气质和特色当颜料,画出个人的魅力。但穿了这么久,我并没有“画”出什么来hellip;hellip;
至于衣服的款式,我能穿的都是很简单的样式。对很多衣服我都只能退到欣赏的份儿,以羡慕万分的眼光看着人家穿。善解人意的大文安慰我说,别伤心,你看那些有气质的人,穿越简单的款式,反而更能显示出其独特的个性呢!很是感激她的一片苦心!可是,气质及独特的个性是以智慧修养累积的,非单单穿着而得来的啊!
每回逛商场,单单用想象力,把服装店站着的模特儿所穿的漂亮衣服移到自己身上,就看到了天涯之别。尤其是最近几年,很难找到合心水的衣服,心中很纳闷,想想,不觉哑然失笑。原来喜欢的样式已不属于我了。所幸还有这点自知之明。
现在买衣服,最重要的是要穿了舒适,然后,又要保留残余的青春,要合肤色能遮丑藏拙,要有时代感,却又不流俗;要简单大方,还得显出自己的个性特色。集齐这些条件了,还要在自已的购买能力之内,有时翻看价钱后,大叹一声,溜之大吉!
穿衣之道,我想,女人们都学会了,她们会穿的得体大方,像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hellip;hellip;而在各种场所,我们也看到了更多赏心悦目的画面,把世界点缀得更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