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来
我爱听笛子独奏曲。
就那么一根细而短的竹管,竟能流出那么干净的音乐来。像在清泉中浣洗过,兀自带着莹莹的水珠,蹦蹦跳跳,圆润可爱,挑逗着阳光。我一遍遍地听名家的演奏,魂魄跟着乐曲游走,剩下的只是一具壳。待到乐曲终了,魂魄复归,浑身舒坦,如同刚刚在清泉沐浴过。
笛子挂在墙上。我坐在书桌前,时常打量它。黑色的笛身,油漆光亮;透明的扎线,细密匀称;白色牛骨笛头,与笛身对比鲜明。多靓的笛子!但我并不是它的朋友,我把它囚在室中,缚在墙上。我以为我拥有了它,实际上,我俘获的只是一截竹子,却得不到它的魂。我又一次摘下笛子,端详摩挲。笛孔里面空空如也,怎么能飞出那么多曲牌?平沙落雁、阳关三叠、鹧鸪飞hellip;hellip;我把笛子挂在墙上,唉!我与它的距离竟是这般遥远。
刚参加工作那阵,我喜欢书法。楷书练了没有多少时间,就感到腻烦了。一个字要写上数十上百遍,我没有准备足够的耐心。现在想想,主要还是青年人心性太躁,坐不住。我根本悟不到书法的真谛,只是喜爱罢了。“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只是“一日曝”那是挂在嘴上的喜欢。这是现在的回味,当时可没有这样成熟。临摹得有几分意思了,人家一表扬,我就飘飘然了,仿佛又长高了不少。
楷书算什么,要练就得练草书,那才叫书法。纵横恣肆,满纸云烟,毕现“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豪放气势。我先购买字帖,每到书店,直奔字帖区。每次都能抱回一摞,好像那是免费的一样。有一次,为了买《三希堂法帖》,竟然连回家的车费都没有了。幸而碰到熟人,才没发生难堪的故事。
要问我书法练得如何?顶着一头灰尘的笔挂、干燥得冒烟的笔会告诉你。字帖呢,平平整整地摆在书橱内。人家葛朗台还能每天坐着车去它的金库看看金币为乐,我的字帖呢,得不到我一眼的眷顾。
笛子挂在墙上,闲着会做梦的。或许它在等着“主人”驯服,或许它想不翼而飞,重新寻找明主。如果它是一只鸟,我会放生的。
朋友一日向我展示他新购置的平板电脑,手指忽啦忽啦翻着页面,好像是手指聪明一样。他搜出几套名家散文集,侃了他的阅读计划——和他的电器一样炫人!我一惊,这家伙,不久当刮目相看了。又一日,又背来了他买的单反高端相机,要带我出去拍照。我也喜欢摄影,但至今没有相机——当属叶公好龙一类。我眼馋,他自喜,我正好衬托放大了他的自尊。我转移话题,“读了几本电子书?” “哪有时间看,早删掉了!”我愕然。
我看了看挂在墙上的笛子,我已经想象到了他手里相机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