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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有成效 再接再厉保安全 涵江交警大队长林明星到市运输公司涵江分公司调研
【发布日期:2012-09-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9月12日,涵江公安分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林明星带领民警深入莆田市运输公司涵江分公司检查指导“三年行动”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林明星检查了公司关于此次“三年行动”内业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公司黄建新总经理就“三年行动”以来公司开展的工作做了简要的汇报,指出了在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过程中公司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表示公司一定按照上级机关的精神认真落实,以此次全省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大会战为契机,提高全体驾驶员、职工、干部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一份力。林明星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要重视。此次全省开展的“三年行动”大会战,公司一定要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意识,要让所有人意识到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参与其中,遵章守法。二是氛围要浓厚。公司要在显眼地段悬挂交通安全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通过这些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公司全体工作人员、每一个驾乘人员都感受到此次全省大会战的气氛,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三是教育要到位。要定期召开员工大会,在教育驾驶员的同时,也应教育公司的工作人员、干部、职工。通过观看警示片、事故典型案例片,或者可以邀请大队熟悉业务的民警开展讲座,丰富全体人员的交通安全常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是管理要严格。公司对于驾驶员有一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酒驾、一年内计分满12分等情况的该解聘的要解聘,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样才能有效地震慑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李金华 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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