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水利部正式授予我市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我市也成为全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据悉,2006年11月,我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试点期间,全市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1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到11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56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主要节水指标全面完成,实现节水增效目标,在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整治保护、城乡饮水安全保障、水务一体化管理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为我省乃至南方沿海地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时报记者 翁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