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元沧
我母亲年轻的时候,她的女红手艺在村子里是有点名气的。她的特长是绣花,绣什么像什么。全凭平常观察悉记于心,需要时用五颜六色的绣花线表现出来。她是童养媳,从村姑直升村妇,没有学过美术,但却知道夸张变形,也懂得色彩搭配,天性。要好的小姊妹出国下南洋,她总以自己精心制作的绣品相赠。
我穿的第一双鞋,是母亲做的虎头鞋。穿上虎头鞋,男孩子更显得虎头虎脑。我想孩提时代的我,应该也是挺可爱的。
我还记得那双虎头鞋的模样:灰色的鞋面布,金黄色的绣线,两只眼睛圆圆的,几根胡子翘翘的,耳朵竖起,“王”字突出。虎头神气活现。
邻居的孩子见到我脚上穿的虎头鞋都很羡慕,缠住自己的妈妈也想要一双,于是她们请我母亲帮忙,我母亲总是有求必应。昏暗的煤油灯下,几回回扎破了手;短暂的田头休息,也忙着飞针走线hellip;hellip;这么一来,左邻右舍的孩子都穿上了虎头鞋,俨然一支“小虎队”。
那时我们当地农村,让孩子穿鞋可是一种特殊待遇,是母爱的物化体现。孩子细皮嫩脚容易磨破划伤,总得护着点。逐渐长大,到了六、七岁,绝大多数孩子就开始赤脚不再穿鞋,一年四季,一赤到底。要是你一直生活在农村里,你的脚就每天与土地接吻,直至它永远停止走动。我这里说的鞋,不包括木屐。村民们临睡之前很负责地把脚洗干净,然后趿上木屐。这是每天作息程序中一个朴素的细节。
村民们下地上山,走亲访友,赤脚来赤脚去;学生们课内课外,打球远足,光溜溜一双脚。不论男女都赤脚,没有人号召,也没有人想到按摩脚底穴位。脚底自然是厚厚的一层茧。人类凭借双脚,或蹒跚或疾趋,或挣扎或从容,无比艰难地从远古走来。越进步,便越注意蔽体和护体,时髦的话叫“包装”。而我的故乡何以如斯?体面的理由是这里“一年到头气候暖和”,其实是“穷”字在起作用。当时生产力低下,贫穷拮据,只好亏待了自己的一双脚。久而久之,赤脚便成了当地人的习惯。解放后,人们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然而还是保持了赤脚走天下的“特色”。
1962年夏季,我赤脚离开家乡到上海读大学。想不到赤脚在大城市里行不通,有轨电车的售票员发现我光着双脚,不让我乘车。怎么办?我好说歹说,又出示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才勉强对我破例照顾一回。有了教训,翌日一早,我跑到五角场商店里,花了一块六毛钱,买来一双浅口布鞋,穿上它再乘车到火车站领取托运的行李。行李箱里,有一个土布包,里面包着我小时候穿过的那双虎头鞋。又小又旧,虎头上的绣花线有几处早已蹭坏了,鞋底也已经磨损,但洗得干干净净。这是我离开娘胎至读大学之前,唯一穿过的一双鞋子。母亲说,虎头鞋能保平安,带上它不会忘记家乡。现在我想,保存小时候穿过的虎头鞋,就像城里人用胎发制笔,还有点纪念意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母爱哟!
遗憾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我把它视为“四旧”之物,悄悄地将它处理掉了。
我不曾研究过人类的穿着史,想必散发着现代文明气息的露脐装、A字裙、沙滩裤和各种款式的鞋袜,只不过是古人创意的延续和发展。万变不离其宗。现在的这种鞋那种鞋、中国鞋外国鞋,其首要功能仍然是垫护双脚,其次才是美化和体现不同性别、不同年龄层次或不同身份的功能。“包装”的进步和时代的进步是分不开的。
如今,家乡变了模样。那种“大姑娘穿花衣,一双光脚十个趾”的景观再也看不到了。家乡已成为闻名遐迩的鞋城,每年生产出口的鞋子难计其数。青年人特别讲究“包装”,穿的都是耐克、雷宝、三路等名鞋;赤脚医生当然早就西装革履了;小孩穿的是各式各样的商品鞋。年轻的妈妈没有时间也没有那种手艺再去自己制作虎头鞋了。
我虽然远离了家乡,走出了当年那种特有的生存方式,但永远走不出虎头鞋上所寄寓的深深的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