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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应参与哪些社会活动?
【发布日期:2009-06-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老年人应参与哪些社会活动

编辑同志:本人是一名农村的老协会会长,贵报6月24日“金钥匙热线”栏目刊登《子女对老年人有那些赡养义务 》的文章,我们老协会的会员传阅了一遍,对老年人和子女都有很大的教育意义。本人虽是老协会会长,但一直在农村没有什么文化,请问贵报能否刊登一些有关我们老年人,应该参与社会的那些活动的内容?引导我们做些有意义的事,这样我们才能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仙游县大济镇某村老协会老陈

回音:陈会长,谢谢你对本报的厚爱和支持!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革命、建设经验,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 国家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一)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二)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三)提供咨询服务;(四)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五)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六)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七)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八)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第四十二条 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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