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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特殊门诊补偿
【发布日期:2009-07-24】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荔城区黄石镇陈先生拨打本报服务平台热线:他咨询如何申请特殊病种门诊补偿?

荔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工作人员:我市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门诊统筹补偿的病种共有10种,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糖尿病(降血糖药品)、高血压(降压药品)、慢性心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结核病辅助治疗、精神分裂症。这10种特殊门诊病种的参合患者,经县区级及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后,事先向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备案,将支付每项门诊医疗费用,保存就诊病历、项目清单和费用发票,可在年终将本年度的多次门诊费用按特殊门诊统筹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也可实行半年一报或一季一报的方式,封顶线是参合农民年度内一次或多次门诊累计获得最高的补偿金额。患者需提供门诊(或住院)病历、相关检查,疾病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医疗机构盖章)。

据了解,补偿方法为:对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慢性心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补偿标准为0起付线,补偿比例50%,封顶线3万元;糖尿病(降血糖药品)、高血压(降压药品)、结核病辅助治疗必须根据县区(管委会)疾控中心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抗结核辅助药品、精神分裂症的补偿标准为0起付线,补偿比例50%,封顶线2000元。(时报记者 吴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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