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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发布日期:2009-08-0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涵江区国欢镇林先生拨打本报服务平台热线:他询问居民临时身份证应如何办理?
回音:申领临时身份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办理:一是居民尚未领到身份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常住户口待定的16周岁以上的公民,均可申领临时身份证 。二是公民持有户口迁移证或复员、转业、退伍证件,出生证明或其他入户证明,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尚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公民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已被注销,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已经失去土地、住房等生活基础,既没有回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又没有在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三是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申领时,交验户口簿,交本人近期标准相片1张。 常住户口待定的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应当携带能够确认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向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申领时,应当填写《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本人近期标准相片2张。 (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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