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陈先生拨打本报服务平台热线:去年,他与邻里发生纠纷打起官司,一审判决对方败诉,但不知缘于何故,二审判决得不到支持,他不服判决结果,询问该什么办?
律师: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或二审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二审错误,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