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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工渔船如何办理保险
【发布日期:2009-04-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渔工渔船如何办理保险

湄洲镇渔民曾大伯拨打本报服务平台热线:他说,他是海岛地道的渔民,一生捕鱼谋生计。去年他儿子买了艘渔船,他询问我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包括哪些方面?要如何办理?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反馈:我市参加海洋渔业保险的参加投保对象包括渔工责任保险和渔船保险两种。具体就是凡在我市渔港监督部门登记的渔业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所聘用出海的人员及随船出海的人员,所有人或经营人都必须为其投保。凡在我市渔港监督部门登记的60马力以上渔船,并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登记证书、检验证书、捕捞许可证),均可参加投保。每年6月份我市船检的时候就可以办理,要是错过了办理时间可以直接找当地的海洋渔业部门或者保险公司办理。

渔工责任险的保险范围是莆田市渔港监督部门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包括捕捞作业渔船、渔业辅助船)的渔工人员。保险期限一年。保险金额:每人10万元或15万元(由投保人选择),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限额15000元。

渔船保险的保险范围是莆田市管辖的合法登记注册并具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捕捞许可证的60马力以上渔业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仪器。但渔网、保险渔船上所装载的货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备用机件、渔获物、给养品、渔需物资及船上人员的私人财物,不在保险范围之内。保险期限:一年。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保险渔船在保险有效期内遭受的损失。

保险金额按照每艘渔船保险的船质、船龄和功率估算其实际价值,在实质价值的50-70%范围内确定保险金额。

这两种保险的承保方式都是尊重渔民投保意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渔民投保。政府扶持政策:省级财政补贴保费2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10%(由设区市确定比例),船东承担70%。(时报记者 吴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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