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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的婚前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发布日期:2009-04-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再婚夫妻的婚前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居住市区的林女士拨打本报服务平台热线:

林女士的丈夫是离过婚的,与前妻生有一个女儿,而这个女儿现跟前妻生活在一起。林女士想问:她丈夫婚前的财产以及与丈夫婚后共同的财产,丈夫与前妻的女儿是否有权继承?能得到多少份额?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杨明宇律师: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在上述案例中,林女士的丈夫和前妻的女儿有权继承,其继承份额只占林女士的丈夫婚前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以及婚后的共同财产中其丈夫的那一半个人财产中的一部分。而林女士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林女士也有继承权。 (时报记者 丁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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