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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可享受哪些待遇
【发布日期:2009-05-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晚婚晚育可享受哪些待遇

市民王小姐拨打本报服务平台热线:她在莆田某事业单位上班,今年25岁了,想了解莆田的晚婚晚育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市计生委工作人员: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提倡晚婚,推行晚育。1、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2、 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2)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3)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4)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3、 男女双方未达晚婚年龄要求结婚者,应动员晚婚。仍要结婚者也应服从国家生育安排,实行晚育。4、 严禁未达法定年龄结婚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严禁非法收养、送养子女。(时报记者 林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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