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起,考上相关大学(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的困难学生凭高考录取通知书,就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了。省教育厅日前公布本省首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县区及高校名单,凡是来自省内21个县区的生源,只要被40所省属高校录取,就可以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了。此前,新生助学贷款一般要等到校报到后,才可以在所在高校申请。
据了解,贷款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在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信社营业机构办理。学生只需签订一次贷款合同,就可申请到每生每学年6000元的贷款。贷款将按年度分次发放,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来确定,最长为14年。
此外,今年我省还将放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担保范围,60岁以下、无不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并经贷款人认可的第三人也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福建省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县(市、区)首批名单包括:福鼎市、福安市、周宁县、寿宁县、屏南县、霞浦县;仙游县、秀屿区、荔城区、湄洲岛管委会;东山县、漳浦县;连城县、长汀县等。
40所试点高校包括:福建师范大学(含软件人才培养基地)、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中医学院、漳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警察学院、莆田学院等。 (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