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年核增593名农村小学紧缺教师编制
日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以学校(教学点)为单位,尽快开展编制核定工作;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保证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配备。
通知还要求2009-2011年,全市先核增593个编制,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今年使用数不少于下达数的四分之一,并于2013年底将所核增编制收回。具体分配为:仙游县200个、荔城区87个、城厢区70个、涵江区100个、秀屿区110个、北岸20个、湄洲岛6个。
据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尽快调研本地区未来3年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需求情况,制定中小学教师补充计划,并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此外,各县区还将全面清理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情况,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青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