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我市2010年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发布日期:2010-01-1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中考中招制度,日前,市教育部门出台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方案决定我市从2010年起实行网上报名、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等措施。
根据《方案》,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自主考查两类进行。其中,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学校组织的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英语口语交际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学生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准予毕业。
《方案》明确规定: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2010年中招对下列对象实行奖励加分:思品、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考试成绩全部达到A等级的考生,在语、数、英总分上再加5分参加中招录取。上述学科达6个A、1个B等级的考生在语、数、英总分上再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A的考生在语、数、英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省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录取时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四种类型依次进行。统招生录取时思品、物理、化学3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并以语、数、英总分(投档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生,根据我市从2008年起试行招收定向生政策,将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校,今年我市仍试行该政策;报考定向生的考生要具备两个条件:三年学籍均在报考学校并就读于本校的应届生;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B级以上(含B级)。各校特长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特长生必须参加中考,录取原则上须具备综合素质B 等级以上(含B等级);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按有关规定划定,然后按特长生项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另外,择校生录取在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录取结束后进行。各校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辖区招生。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按学校级别、录取类型进行录取。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所录取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史、地、生、体育4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成绩达到各类学校的等级要求。 (时报记者 林锦堂)

分享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