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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残疾高考生录取不受歧视
【发布日期:2010-01-2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福建省2010年至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实施意见》中规定:残疾学生参加高考,凡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高考成绩达到省属高校专业录取分数线的,均予以录取。
据悉,未来3年,福建将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省级重点扶持19所特教学校建设,各市(县、区)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加强特教学校的标准化建设。至2012年,全省将实现80%独立设置的特教学校校舍建设和教育、康复设备配备达到国家颁布的标准,70%附设特教班的普通中小学校将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且全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力争达92%以上。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每年从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划拨一部分,用于支持具备培训条件的特教学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同时,福建将逐步把特教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享有的“两免一补”政策两头延伸至学前教育和高中,对特教学校所有在校生实行免费教育。 (据《福建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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