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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市扫盲率居全省第一
【发布日期:2011-04-1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实现“到2015年,成人文盲率降低到6%以下,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左右”的目标要求,我市就做好2011年扫盲工作于日期通知,明确扫盲目标任务,从2011年至2015年,成人文盲率每年需降低0.5个百分点。由于目前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尚未正式公布,根据省统计局2009年公布的人口抽样数据显示,我市的成人文盲率高达10.46%,要将我市今年的成人文盲下降到7.5%,要求各县区(管委会) 要加大扫盲工作的力度, 要从巩固提高“两基”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扫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省统计局2009年公布的人口抽样数据,市教育局已将省教育厅下达的扫盲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文教局)要将扫盲计划逐级分解下达,切实落实好年度扫盲任务。
据了解,2008年我省启动新一轮扫盲工作以来,我市共已扫除了24312名文盲,现有的文盲主要在农村,且分布更为分散。各县区(管委会)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文盲分布特点,把扫盲的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加大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动员文盲参加学习的力度,采取集中办班、送教上门、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结合等方式继续开展扫盲教育。同时,要抓好城镇流动人口的扫盲工作,依托当地的学校“日校办夜校、一师兼两教”,扫除城镇流动人口中的文盲。
通知要求,各县区(管委会)要在近两三年来有效开展扫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脱盲人员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使脱盲人员巩固所学会的文字,掌握1-2项职业技能,具备公民所需要的基本文化知识和基本能力。要将扫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加脱盲群众运用文字交流和沟通的机会,复盲率应低于5%。同时,加强外来工文盲和残疾人文盲的扫盲教育。各县区(管委会)要注重开展外来工扫盲工作,建立外来工文盲档案,在外来工集中的地方,依托当地的小学、市民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举办“成人识字班”或“业余小学班”,利用晚上或双休日为扫盲对象提供免费学习的机会。残疾人脱盲是扫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残疾人文盲的鉴定工作,组织动员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文盲到当地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接受扫盲教育。扫盲工作已经纳入了全省“教育强县”“双高普九”和对县督导评估体系中,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文教局)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扫盲任务,及时了解、统计、上报本县区(管委会)扫盲工作情况,对扫盲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要及时表彰奖励在扫盲教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据悉,2010年,为实现“成人文盲率下降到8%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的国家扫盲目标,迎接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市各县区(管委会)攻坚克难,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扫盲教学,认真落实扫盲工作进展上报制度、工作检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以倒计时的工作要求和竞跑冲刺的精神状态加大扫盲工作力度,巩固和发展扫盲成果,并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我市扫盲教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共有15880名扫盲对象脱盲,2010年扫盲教育任务完成率达186.8%,居全省第一名。(时报记者 林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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