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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警察民生举措流淌百姓心田
【发布日期:2012-10-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今年2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在福建视察调研时强调:“心系群众如鱼得水,脱离群众如树断根;人民是大地,群众是亲人;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爱民民警当选我市“十佳民警”
日前,勇斗持刀歹徒并光荣受伤的城厢分局信息化警务中心主任林海波感动我市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成功当选莆田市第二届“十佳民警”。 自2008年来,市公安局每3年举行一届莆田市“十佳民警”评选活动,活动成立评审委员会,并邀请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投票等方式广泛参与,通过推荐候选人、确定候选人、群众投票、评委会审定等必经程序,评选出关爱群众、服务人民、执法为民的“十佳民警”。活动以来,已成功举办过二届,来自市、县各级公安机关、边防、消防支队、森林公安局的20位民警光荣入选。20位当选民警 ,从事公安工作时间绝大部分在15年左右,最长的达28年。虽然性别、年龄、职务、岗位有所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特点为他们所共有,那就是——心中时刻装着人民群众!当选前,他们都曾有立功、受奖等多项荣誉在身,并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首届“十佳民警”当选者、涵东派出所女民警彭丽萍,立足公安户籍窗口,点滴做起,服务为民,先后荣获莆田市第三届“十大杰出女性”、莆田市“巾帼先进个人”、“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第二届“十佳民警”当选者、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谢雨田在侦破大案要案,抓获逃犯方面屡有建树,成绩突出。当选前就先后荣获“第六届莆田市十大杰出青年”、“全省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爱民基层单位和个人赴省城接受表彰
市公安局着力于培树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尊重典型、表彰典型的深厚氛围,全市公安机关涌现出一大批高层次的先进典型。5月21日,市公安局举行隆重仪式热烈欢迎我市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代表自省城载誉归来。副市长、公安局长卢炳椿出席接见代表并参加座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是全国公安系统的高层次荣誉,自2001年首届举办以来,目前共举行五届。全市共有4个公安集体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7名民警个人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1名民警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他们荣誉的获得,无一不是长期心怀群众,脚踏实地辛勤工作结下的硕果。
●爱民为民举措流淌百姓心田
近年来,市公安局全面深入推进爱民为民、亲民便民的服务理念,把人民满意做为衡量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尺,把服务质量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在对县区公安机关的考评中,人民群众满意率的比重由最初的8%上升到当前的20%,这个比重,直接左右考评的名次。在各类评选活动中,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并充分吸纳群众的看法和意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副主任陈朝辉说,公安机关开展评功评先活动,就是要把那些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警(单位)推选出来,进一步强化爱民为民的工作导向,让爱民为民的服务理念扎根全市公安机关。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詹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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