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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驾培科目三启用电子考
【发布日期:2012-10-3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为促进教练员实操教学水准,提高教练员的安全文明教学素养,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实际道路自动化考试系统(科目三电子考,以下同)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启用;10月25日起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场地考试合格学员将实行科目三电子考,转变了以往人工考的格局。
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陈福华介绍,为有效提升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监管水平,我市于8月份起开始建设科目三电子自动化考试系统,由市公安局保安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维护,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历经三个月,完成了候考室、监控中心及电子评判车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将于1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我市启用科目三电子考后,将严把驾驶人考试关,减少主观评判,促进公平公正;缓解驾考压力,减轻警力负担;以考促练,提升实际道路驾驶训练水平;熟练使用灯光,强化安全文明驾驶行为习惯养成,解决驾驶人路训不足的瓶颈问题,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
●电子考卫星定位驾培技能
我市使用的是南京多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是该公司依据公安部部令对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最新研制的道路驾驶技能 ( 科目三 ) 计算机考试系统,是一套集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卫星定位、惯性导航、数字化通信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考试设备。该系统采用计算机自动评判与人工评判相结合的方式,可完成科目三考试中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靠边停车、掉头、夜间行驶等 13 个基本考试项目的评判工作。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将实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工作由人工操作向计算机管理的转变,提高了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减少了人为因素,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同时,统一了考试标准,规范了考试流程,对严把道路交通安全第一关将起到重要作用。
●“电子眼”监控考试流程
我市科目三电子考在考试过程中,系统将对学员的基本驾驶技能、安全行车意识及对交通标志、标线的识别能力进行考核,但对于学员观察、判断、处置复杂交通状况的能力,则由考试员通过后台监控图像进行人工评判。为确保考试安全,每台考试车上都配有一名安全员,由经过培训的驾校教练员担任,主要负责考试过程中的行车安全和车载设备的操作,但没有考试评判权,考试过程中不能有提示等帮助考生考试的行为。考生和安全员的一举一动都在车载“电子眼”的监控之下,一旦发现违规情况,监控中心的考试员可立即中止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智能化考试系统的应用,不仅使我市驾考的评判标准更加统一,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组织更加科学、规范,还将极大提高交警驾考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考试容量,有效缓解当前考试积压问题,并大大节约了考试警力。下一步,交警驾考部门将以贯彻落实公安部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为契机,通过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等考试项目,在全市各驾校积极推行计时计程培训质量监控系统、定期公布驾校考试合格率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驾驶人考试质量,严格把好“道路交通安全第一关”。 (时报记者 林锦堂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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