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赖店镇的张小姐一行6人在该镇涂山村一饮食店用餐。在用餐的饮料里面竟发现蟑螂,张小姐当即要求商家给予原价退款,并公开在媒体上道歉,但遭拒。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张小姐无奈拨打12315电话投诉。赖店工商所接诉后,徐所长等两名工商执法人员十多分钟后立即赶到该店。经查看,未启封的饮料里面竟然躺着一只小蟑螂。当即向商家提出注意采购合格的食品,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经徐所长宣传教育,并经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诉求,同意:加强食品经营店的食品质量管理,并在店铺内显眼位置张贴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同意向消费者赔偿损失320元。 (云林 林塘 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