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在我国实施。原先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都有什么特点,有些什么样的具体规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又都有什么新的举措进行对接,便利出入境人员呢?昨日,笔者专程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进行采访。
●“新法”突出保障公民出入境权益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即将实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四个明显特点,一是在执法理念上从“强调管理”转变为“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二是更加注重中国公民出入境权益保障;三是强调促进对外开放,着力提高外国人入境出境效率和停留居留便利程度。四是向“三非” (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说不。
●四大举措对接“新法”实施
据了解,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推行四大举措便利出入境群人员。一是预约办证。我市群众拟出入境的,可以通过莆田市公安局在互联网开设的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网页上的“网上服务大厅”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打印《申请表》(也在家打印,也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的自助填表机前打印),然后在预约的办理时间段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服务办证大厅的咨询台取号后,即可在大厅办证窗口前办理。二是就近办理。省内群众在莆田连续暂住满一年以上的,可持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就学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单位或其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暂(居)住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等材料,可在我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三是网上办证。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往来港澳探亲再次签注的可以通过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网页上的“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办理。四是自助办证。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的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服务办证大厅的自助受理机进行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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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入境管理法》对经常性出入境事项办理的相关具体规定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需持什么证件?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其中,护照主要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其他旅行证件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前往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如何办理回国定居?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身份证明证件有哪些?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外国人有哪些入境方式?
外国人入境方式主要包括:持护照和中国签证入境;符合免办签证情形的,持护照入境;符合临时入境情形的,办理临时入境手续入境。
●本法中的“出境”、“入境”和“外国人”的含义是什么?
出境,是指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
入境,是指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进入中国内地,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中国内地,由台湾地区进入中国大陆。
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詹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