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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法院四个方面加强审判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09-06-0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荔城法院四个方面加强审判作风建设

本报讯 近年来荔城法院从“深、严、细、求”四个方面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具体是:一是“深”,即深化思想教育。通过每周开展廉政例会,进行经常性的审判纪律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和形象意识。二是“严”,即严格遵守纪律。加强对干警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检查,利用电子监控加强庭审实时监控,并由分管领导与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地对机关作风、纪律作风和审判作风进行抽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切实加强庭审作风管理和监督,规范审判活动。三是“细”,即从抓细节入手,狠抓裁判文书质量。坚持院长、分管副院长、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制度,对裁判文书的说理、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把关,狠抓细节管理,使裁判文书成为展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载体。四是“求”,即对外征求意见。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向每起案件当事人分发意见征求表,倾听当事人对审判人员执行“五个严禁”等审判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当事人反馈的意见,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审判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 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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