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公安消防支队召开2010年党委扩大会议,会议回顾2009年我市消防工作建设情况,部署了2010年消防工作任务,表彰了2009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与各县区消防大队签订了2010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
据悉,200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莆田市2008-2030年城乡总体规划》,将农村消防工作全部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成为全省首个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城乡规划的地级市,并利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增设759个市政消火栓,做到“村村都有消火栓。”2009年,支队被市人大常委会授予2006-2008年度“人民满意消防支队”荣誉称号,被市政府评为“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支队以及荔城区公安消防大队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授予“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仙游县公安消防大队被仙游县政府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林锦堂 林永辉 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