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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模式”调解衔接促和谐社会
【发布日期:2010-11-3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在推进被中央政法委确定的全国维稳先进典型经验之一,被誉为“莆田模式”的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建设中,仙游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推动”作用,大力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调解资源的整合衔接,促成仙游县委建立全市首家独立编制的“调解衔接办”,在全县设立工作站18个,示范点11个,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引导,整合各种调解力量,全面、全程、全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大格局,大量的民间矛盾得益于调解衔接机制的成功化解。如2009年3月,仙游县某镇200多户村民集体向镇政府状告余某、黄某用沥青搅拌花生种子,导致200多亩花生种植后只发芽不长根,要求政府解决赔偿问题。该院及时组织巡回法庭前往了解案情,启动调解衔接机制,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家门做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2008年以来,该院通过调解衔接机制共委托调解1799件,成功1761件;协助调解2593件,成功2257件;效力确认2402件,全院民间事调解撤诉率从2008年的72.3%上升到2009年的83%,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该院注重发挥巡回审判、调解衔接、理诉疏访、行政协调等工作优势,全方位开展巡回审判、委托调解、协助调解、“送法下乡”等便民立案审理活动,积极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鲤南法庭每周三到3个山区乡镇开展巡回立案活动;榜头法庭每个月准时于5日、15日、25日派2名法官到边远3个山区进行定时巡回审理,遇到节假日也不顺延;郊尾法庭采取便民措施开展对交通运输案件的“即收即审”便民诉讼活动,被群众誉为“路边好法庭”。该院还大力开展群众信访集中领域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成功化解涉及148个群众上访的仙游县某企业中毒事件和全县各中心小学与145名幼儿教师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助推了构建和谐社会。(时报记者 邱南强 林锦堂 通讯员 杨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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