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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减法”赢得市场“加法” 市食药监局在全国率先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九证合一”改革
【发布日期:2014-11-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11月5日上午,莆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美萍从市食药监局吴瑞添局长手中,接过了证号为莆A201400001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这是我市食药监局在全国率先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九证合一”改革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后,所颁发的第一张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改革审批提效率,优化服务促发展。今年7月1日,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市、县区、乡镇新的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改革后,原属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到食药监部门一家,需要食药监部门核发许可证件增至9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食品药品混合业态经营主体逐步增多,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办证流程、审批模式尚未调整,导致出现单一部门审批多张证、多项许可多次申请、共性材料多次提交、经营场所多证悬挂等问题,既制约了审批效率提升,又给办事人带来不便,更影响了群众对新组建食药监部门的支持率和满意度。
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行政审批职能整合需求,今年9月17日以来,市食药监局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九证合一”改革——整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核准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等9份许可证合并审批,核发《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单证,对从事混合业态、制售分离的企业允许一证多址。在办证过程中,优化“五个一”流程:即多项许可一次性申报,法定共性材料(如身份证明、开办场所证明等)无需重复提交;窗口对材料一次性审核;对审核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市、县区食药监局根据权限联合进行一次性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全市统一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联合技术公司开发“九证合一”审批专用系统,打印证件时自动生成二维码,方便公众扫描获取企业基本信息及查辨许可证真伪。
据悉,“九证合一”改革,以市局和荔城、城厢食药监分局为试点,待运行顺利、经验成熟并作评估后,于2015年起在全市全面推行。截至10月底,已核发《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72份,其中多项审批合并核发的许可证32份。
经过一个多月的实践,证明“九证合一”改革有效破解食药监部门审批多证、多项许可多次申请、共性材料多次提交、经营场所多证悬挂等问题,是打造便民服务的有力探索,最多可减少申请次数8次,减少材料申报8次,减少共性材料48份,减少受理环节8个,减少现场勘察8次,减少许可证8张,比9类许可累计法定办理时限节省267个工作日,比改革前市食药监局承诺的办理时限节省114个工作日。这项在全国率先开展的改革,以审批“减法”换取市场“加法”,切实推动服务提效、素质提升、作风提纯、形象提优。 (时报记者 凌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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