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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部门携手“检疫”消防产品
【发布日期:2011-03-2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为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市消防支队联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两部门,从3月10日至25日在全市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全市各地开展一系列消防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后,市消防支队于3月17日再次联合市质监、工商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抽查了全市部分消防产品销售网点和在建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
当天,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共抽查了市区方安、万达、东升、志华等4家消防产品销售网点和三迪城市花园、正荣广场在建工程。在各消防产品销售网点,检查人员抽查了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牌、消火栓、火灾声光报警器、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9类54件消防产品,并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重点检查产品的标识内容是否齐全、主要部件是否完善、外观和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市场准入情况,同时对灭火器喷射软管长度、水带长度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质量性能等内容进行检测。检查人员还抽查了在建工程的防火门、消火栓等消防产品,依据产品检测报告,现场核查了防火门的外形尺寸、门扇厚度、门扇机构及填充材料、防火封条的质量以及产品标志、质量检验标志、型式认可标志,对检查中发现在消防产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予以一一指出并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着手整改到位。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市场准入和因主要部件不完善被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一批灭火器,检查组立即予以没收,并没收了一批无生产厂家、无检测报告、无身份标识的消防安全标志灯和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消防安全标志灯。通过检查,有效净化了全市消防产品销售和使用领域环境,目前整个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正在持续开展中。(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林永辉 魏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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