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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流动人口管理专项活动问题解答(五)
【发布日期:2011-05-3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业主等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申报有什么渠道?
答:为方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业主等进行信息申报,省公安厅牵头开发建设了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福建省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对留住人员、雇聘用流动人口务工人员身份信息等进行申报。同时,也可按照传统方式,到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所、站)进行信息申报。 (许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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