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仙游法院交通审判庭判决三起以仙游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的名义代无名尸亲属提起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判令三家保险公司共计支付给该中心赔偿款近50万元。
近一个时期,仙游县境内连续发生多起身份无法确认人员因交通事故被撞死的案件。一直以来,撞死无名氏后,肇事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总以不知无名氏亲属、有关部门无权代为起诉等为借口拒绝赔偿;甚至一些肇事驾驶员、车主有心将赔偿款交由有关部门提存保管,但保险公司也明确告知不予理赔,在社会上给人造成撞死无名氏不用赔偿的局面,这不但损害了无名氏亲属的合法权益,也有失社会公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仙游县在全省率先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出台了《仙游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部门还决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的身份无法确认人员,其赔偿款由仙游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提存保管。据悉,一旦无名氏亲属出现,该中心负责将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悉数给付。(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朱良回 吴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