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冤,该债务确实是我与周某共同伪造的,系虚假债务,不应偿还”,邹某无奈地说。原来,周某与邹某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2010年6月间,邹某的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邹某为了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与好友合谋,伪造向好友周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借条两份给周某,要求其妻子共同承担该债务。后邹某夫妇调解离婚,但邹某忘了要回借条,一个“苦果”因此产生。
2011年年底,二个昔日的好友因琐事发生严重矛盾,互不来往。周某遂拿着邹某给的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邹某偿还该借款。庭审中,邹某辩称该借款系其离婚时与周某共同伪造的虚假债务,不应偿还。周某委托代理人出庭本人未到庭。日前,仙游县人民法院榜头人民法庭以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主张,判处邹某偿还周某借款人民币四万元。一场因离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最终以耍小聪明者自吞苦果收场。 (黄培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