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好友因多年前一笔借款约定利率不明,双方公堂上恶言相向,你争我吵,分毫不让。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使一对多年的好友当庭握手言好。
据了解,1998年6月14日,陈某向好友林某借款2万元,由陈某出具一张借据给林某收执,约定“月息按025分”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陈某认为系当时书写有误,月利率应按2.5%计。林某则认为当时之所以这样书写系碍于好友情面,不好意思无息借款,则随便写上上述利息内容了事,月利率应按2.5厘计。双方各执一词,言语激烈,甚至争着当庭宣誓以表清白,庭审被迫数次停顿。
鉴于讼争借款已时隔日久,双方已难以言清,且二人系多年老友的特点,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从维护社会和谐、友情存续的层面出发,花了近4个小时悉心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当庭达成和解协议,由林某偿还给陈某借款本息三万五千元。陈某和林某握手言好,一份多年建立起来的友情得以珍惜并重续。 (郭德粦 张世伟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