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2月底,家住华亭镇的杨先生在镇上某电器专卖店购买了一品牌微波炉。使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出现故障,杨先生当即将微波炉送回商家修理。然而修好后才使用几天又出现故障,如此反复,杨先生的微波炉修了将近三个月时间。忍无可忍的杨先生要求商家退货,遭到拒绝。无奈,杨先生只好向工商部门求助。城厢区工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将投诉件转发辖区华亭工商所处理。工商人员迅速组织商家、消费者进行约谈,了解详细经过。执法人员指出,根据家用电器的《国家新“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有效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因此,根据杨先生的要求,执法人员责令销售商三日之内将微波炉予以修好,否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换货义务。杨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蔡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