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推动完成全市城乡一体化进程,调整和明确“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新目标、新任务。
该《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目标,从火灾预防工作、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三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着力解决消防工作源头性、基础性和瓶颈性的问题,力推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组织排查整治影响当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设立奖励和惩戒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本地区“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工作,分析成因,采用堵疏结合的方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将物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住宅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公司资质评定和相关考评内容。各级政府要建立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村组(居民楼院)三个层级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实行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制,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2015年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2012年,火灾高危单位和3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实行“户籍化”管理。2014年底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全部实行“户籍化”管理。
为提升消防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意见》提出要加快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的建设,不断完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制定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战性演练。2012年底前所有县区级队伍全部达标。建设完成11个消防站和配套装备器材配备,并实现投入使用。完成《莆田市“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下达的建设目标。全市所有消防站要按照新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一次性配齐全所有器材,所有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按照新标准一次性配足配齐。《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并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干部任职考评内容,每年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考评。 《意见》明确提出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县(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梁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