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发挥海上巡查执法作用,解决支队与海事处间权限不清晰的问题,莆田海事局在2012年5月开始对海上执法职能进行调整,经过半年的努力探索,改革效果显著。据了解,该局对船艇、船员集中管理,统一调派,分清职责,提高了船员的责任性,改善了船容船貌;根据管辖水域特点和任务需要对船艇布置进行适当调整,执法支队负责湄洲湾与平海湾,南日和三江口偏远地区由海事处负责,执法支队监督;打破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的现象,形成责任明晰,各司其职,执法有序的局面;由执法支队统一协调解决其间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应急搜救、航海保障等业务。 (林锦堂 杨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