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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检察院为村民发还救灾款
【发布日期:2013-01-1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官文仙带领反贪干警,来到仙游县西苑乡岭峰村村部,向村民胡玉明、胡玉清等五人发还被该村支部书记胡某才、村民主任胡某华共同贪污的救灾款、造福工程款,并以案释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座谈会。
会上,官文仙局长谈到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等案件立案标准,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特殊时期更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履行好职责,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款物。
仙游县西苑乡岭峰村村支部书记胡某才、村民主任胡某华两人相互勾结,采取欺骗、隐瞒的方式共同贪污国家下拨给该村受灾户的救灾补助款、造福工程款共计26700元。该案经仙游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成功起诉。案结后,该院积极组织将扣押的救灾及造福工程款项发还村民。 (赵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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