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间,犯罪嫌疑人朱某琳在黄石镇七境村安置房13幢三楼505房内担任一非法传销窝点的“主任”,组织实施非法传销活动,并指派他人保管门钥匙、管理成员日常生活。其以做工地、开工厂能赚大钱为幌子,先后通过QQ、微信、电话及朋友介绍将刘某苹、兰某东、胡某龙等20余人骗到该传销窝点内,强行控制上述人员在内从事非常传销活动,直至日前被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后才被解救。 (林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