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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非羁押诉讼帮教模式
【发布日期:2013-11-0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来莆田务工的17岁少年黄某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看守所走了一遭之后,还能回到工厂上班、同工同酬并且享受相关保险。事情起因很简单。黄某与张某均为莆田某公司的员工,因琐事起了争执。气愤之下,黄某将张某打成轻微伤。
“按照以往的情况,如果涉罪未成年人是外来务工人员,我们会更倾向于羁押,因为逃跑、串供的可能性较大”,据荔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但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以来,羁押必要性审查成为办案的重要环节。像黄某这样的涉罪未成年人来说,非羁押,只是第一步,如何有效地进行帮教才是问题的重点,也是非羁押的意义所在。”
据了解,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就是荔城区检查院实施未成年帮教工作的一个初步探索。在广泛调查和筛选的基础上,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在福建东方猎狼服装织造有限公司设立“未成年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该基地旨在为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及住所的外来涉罪青少年提供务工场所,让其在特定企业内学习法律知识、参加适当劳动、接受专人管理,并在限制他人知晓其身份的情况下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边务工候审,边接受帮教。黄某就是该基地接收的第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管护的成效也显现出来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黄某异常珍惜机会,干活勤快多了。” (时报记者 吴芹芹 通讯员 吴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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