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林,200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东峤派出所副所长。他凭借着对公安工作执着的敬业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从警至今始终战斗在基层公安工作第一线,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深怀爱民之心,情系百姓疾苦,恪守立警之责,忠诚执法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分管的治安业务工作在2012年、2013年度均名列前茅。
身先士卒,以身作则,涉爆犯罪严打击。“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作为派出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所长, 李福林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他总是冲在前线,处处身先士卒。在“雷霆治爆”专项行动中,李福林同志充分发挥辖区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扩宽线索渠道,对辖区内涉爆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力打击。“雷霆治爆”专项行动以来,李福林同志带领社区中队民警先后组织、参与查处涉爆案件共15起,拘留4人,罚款14万元,收缴烟花爆竹592件,有效打击了涉爆犯罪活动、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本色。
以民为本,解决民忧,餐桌安全重保卫。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生活和谐稳定,打击食品领域犯罪行为是践行公安机关为民承诺,维护人民公安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李福林同志充分认识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养殖业、菜市场、食品加工场、饲料加工场等各类场所的日常检查工作,排查涉假等线索;严查废旧仓库和工厂、居民车库、出租屋等场所,排查“黑作坊、黑工厂”线索,集中一切力量查问题、打犯罪,切实清除危害群众餐桌安全的“黑心食品”。2013年6月,李福林在治安大队的配合下,组织社区中队民警先后在秀屿区东峤镇珠江村、魏厝村捣毁两个病死猪肉屠宰、销售窝点,抓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俞某、魏某,收缴病死猪肉83斤。无独有偶,2013年08月26日,在李福林的带领下,东峤派出所民警在东峤镇魏厝村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当场扣押暂未销售的病死羊肉二百多斤。为此,李福林同志为东峤派出所乃至整个分局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立下了汗马功劳,得到了分局党委和广大民警的一致认可。
刚柔并济,内外施压,追逃促投显成效。在追逃行动中,李福林同志对派出所的库存在逃对象逐一进行梳理,量体裁衣,按不同的逃犯对象制定不同的追逃方案,并将前期的工作重心倾斜在见效最快的劝投工作上。其中有苦口婆心、晓以利害“文劝”来投案自首的,也有巧妙施计利用其亲戚害怕引火烧身的“协劝”来投案自首的,更有掌握逃犯亲属包庇窝藏逼迫交出逃犯的“武劝”来投案自首的。同时,为进一步扩大追逃战果,李福林还采取了立足本辖区,发挥广大治安积极分子,广辟线索来源,对居住在本辖区内的逃犯家属实施架网布控,充分借助技术侦察手段,掌握逃犯逃跑的交通工具和逃跑方向,尽可能划大包围圈,巡线追踪切断逃跑线路,让逍遥法外的在逃人员快速落网。在2013年中,李福林同志运用智慧和汗水,亲手抓捕或劝投的逃犯共12名,在追逃专项行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份辛勤、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李福林同志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维护一方平安为己任,坚持不懈,奋斗不息。他的努力,挽回的是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收获的是一方平安,得到的是领导、同事、人民群众的一番认可。他坚信:只要全心全意投入到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工作中,再平凡的岗位也会闪烁金子的光芒。 (何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