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个月前,家住枫亭镇的徐先生,在该镇324国道旁的一汽修场维修汽车发动机,费用4500元,没料到维修后仅使用两个多月发动机再次出现故障,徐先生又花费了400元进行维修,但依然没有修好,几天后又坏在途中。徐先生只好再联系拖车拖至该汽修场。这台发动机屡修屡坏,烦恼不已的徐先生遂要求该汽修场将发动机修好或退费却遭拒,无奈求助工商部门。近日,接到徐先生申诉后,仙游工商人员立即前往该汽修场进行调查核实,证实徐先生所诉属实。经调解,该汽修场同意将徐先生的汽车发动机重新进行维修,若维修后两个月内发动机未出现问题,则徐先生应付清经营者1500元的修理费用。 (安婷 林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