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此次表彰中,镇海派出所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殊荣,这是此届我省受表彰的56家全国文明单位中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公安单位,也是本届表彰的2242家单位中仅有的4家公安基层派出所之一。
近年来,镇海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及荔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立足“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将“温和如水、温润如玉、温暖如春、温馨如家”理念贯穿于日常公安工作始终,不断提升警务效能,在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实现了社会平安、群众满意,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在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中,镇海派出所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以吴振江所长为组长、其他所领导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带头抓、民警人人参与的良好格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细化了指标、优化了程序、完善了创建责任制和长效工作运行机制。同时,还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亲民爱民等社会帮扶活动,把特困群众、学生、孤寡老人等作为重点帮扶对象,让他们真正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镇海派出所将以2015年荣获的第一个国家级殊荣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通过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辖区的新征程上,创造出更加令人满意的新业绩。 (时报记者林锦堂 通讯员 朱志平 蔡必婧)